天城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24589 文       号 :

发文机构: 天城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天城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4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发生楼房垮塌事故,为汲取深刻事故教训,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应市安委会要求,我镇决定开展城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结合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普查、既有房屋“两违”清查等工作,按照“属地管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对各村所辖区域内既有房屋建筑展开全面排查,有效防范化解各类房屋主体结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内容

在前期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基础上,聚焦4类重点房屋,即3屋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农村自建房,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以村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4类重点农村房屋进行全量复核统计,对复核中发现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迅速上报工作专班,专班人员复核后报县住建局,由住建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鉴定。

1、老旧危房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危急优先”的原则,重点对辖区内在册危房、易受风雨荷载影响的砖木结构房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房屋,地势低洼房屋,接近、达到或超过正常使用年限老旧房屋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

2、房屋建筑改扩建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改扩建房屋建筑在施工前是否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是否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特别是排查有无违法建设,违规改造、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等行为。

3、公共场所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在全面排查既有房屋的基础上,对用于生产、经营的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房屋和防疫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点以及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等进行重点排查。必要时应会同有关镇直主管部门对专业性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联合排查。

三、工作要求

1、全面精准排查。以行政村为单位,对重点排查整治范围的房屋全覆盖排查,逐栋逐户列出清单。对前期已排查,并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全面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对排查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形成工作闭环。及时指导房屋安全管理责任人开展安全鉴定,对因灾害、事故导致一定区域内大量房屋受损的,要迅速上报工作专班,专班人员复核后报县住建局,由住建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鉴定。

2、实行在册管理。按照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的原则,对所有鉴定确认为危房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实行在册管理和动态跟踪,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危险房屋安全巡查、监控和整治等工作。

3、分类攻坚整改。对所有鉴定确认为C、D级危房的,C级危房应限期完成除险、加固,D级危房要及时依法清人、停用、封房,有条件的应立即拆除。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建设、违规改扩建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和追责问责,对违法建设项目坚决依法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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