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城镇党委关于市委第五交叉巡察组 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21509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天城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天城镇党委关于市委第五交叉巡察组 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11日至7月20 日,市委第五交叉巡察组对崇阳县天城镇党委2020年以来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巡察。2024年9月18日,市委第五交叉巡察组向天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到这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检验,更是改进全镇工作、服务群众的关键契机。镇党委多次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部署会、整改推进会,班子成员带头查摆问题、剖析根源,逐村(社区)、逐项细化整改措施,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的绝对忠诚,确保整改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压实主体责任。镇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镇党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挂帅又出征,深入各村(社区)和重点部门调研督导,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协调、全程跟踪。针对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建立“一村(社区)一清单、一问题一方案”机制,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制定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采取专项整治、联合攻坚等方式推进。镇整改专班联合纪委成立督查组,定期开展“回头看”,对整改完成的问题及时销号,并纳入村级年度考核;对整改进度滞后的下发督办单,约谈相关责任人,确保问题清零见底。
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抓手,将整改工作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乡村振兴、改善民生福祉紧密结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针对农村公路养护、村级“三资”管理等民生密切相关问题,制定了《天城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天城镇三资管理办法》等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流程繁琐问题,推行“一站式”便民服务机制。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镇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宣讲抓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漏学内容开展补学。(2)要求未到联点村进行宣讲的两位班子成员在2024年10月底前到村进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并进行问责。(3)全面自查关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情况,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宣讲工作。(4)按县委宣传部要求并结合天城镇实际,完善2024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建立天城镇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2.关于“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1)天城镇召开党委会,印发了《关于在天城镇各村设立耕地保护协管员的通知》,在28个村各明确一名耕地保护协管员。(2)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学习上级耕地保护方面的政策,加大宣传力度,下发《耕地保护知识48问》。(3)天城镇多次组织召开耕地保护工作专题会、督办会,要求各村在12月底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耕地恢复整改排名在10-12月份稳步上升。(4)对不配合整改工作的农户下达《原耕地复耕告知书》。(5)对年度巡察反馈的前期工作滞后的村进行跟踪督办,对在规定时间还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问责。(6)对本年度发生的两处乱占耕地建房或搭棚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3关于“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报工作督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报工作,补发2021-2023年外出务工交通补贴。(2)研究部署2024年第二次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申报工作,各村通过湾子夜话、入户走访和微信群等方式,开展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宣传,对全镇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进行摸排。(3)向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发放2024年一次性交通补贴。
4.关于“产业振兴还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1)调整了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落实了驻村干部包保责任。(2)进行政策宣传,将相关产业奖补政策的文件发给我镇辖区内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2024年9月份申报了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14户。(3)邀请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中心对全镇十几个规模较大、经营状况较好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进行了培训,讲解示范合作社的申报条件、流程、手续以及绿色品牌创建的相关要求和流程。(4)2024年下半年,申报市级示范合作社2家,已于2024年8月30日申报成功;申报县级示范合作社3家,已于2024年12月27日申报成功。
5.关于“品牌振兴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调整了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落实了驻村干部包保责任。(2)加大优质品牌建设力度,鼓励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品牌建设,打造产品特色,天城镇辖区企业注册了“果伞伞”等4个商标。(3)邀请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中心对全镇十几个规模较大、经营状况较好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进行了培训,鼓励我镇符合要求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创建“绿色食品”品牌。
6.关于“乡村规划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党委会传达学习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2)成立了村庄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落实了驻村干部包保责任。(3)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送“关于请求编制村庄规划”的函,请求对我镇13个城中村和城郊村实施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制定了推动乡村规划编制工作的三年行动计划。(4)聘请有村庄规划资质的第三方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7.关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1)成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落实驻村干部包保责任。(2)组织召开全镇28个村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交流座谈会,共同研究如何拓展集体经济来源,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3)加强全镇28个村的“三资”盘点,完善“三资”管理台账,印发《天城镇三资管理办法》《天城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对村级集体资金的监管,所有用于村级集体经济投资建设的10000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经镇党委会同意方可实施。
8.关于“征地拆迁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指挥部所有成员集中深入学习崇阳县征地拆迁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强化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学习合同的基本要素,确保工作人员能准确掌握征地拆迁工作的关键环节和程序。(2)严格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确保所有项目征地拆迁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征地拆迁流程,将征地公告、调查结果等重要信息及时、全面、准确的张贴到村组。(3)补填协议的空白内容,并由镇纪委对负责这两个项目的负责人进行问责。
9.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还有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召开镇域内28个行政村关于人居环境整治问题专题会议部署整治行动,以巡察反馈的“脏乱差”现象为导向,举一反三向其他村延伸。(2)落实班子成员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保洁员包路段及清运的网络管理。(3)镇党委班子成员及驻村干部到村督促阶段内各项工作任务时把人居环境整治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强调;不定期开展保洁员及群众代表会议对人居环境整治的宣传教育。(4)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对村各主次干道进行日常清洁护理并有计划地向村域内死角盲区,水渠塘堰等卫生重难点地方进行集中整治。(5)镇纪委和人居环境整治分管领导每个月底对所有村进行一次抽查,对评比排名靠后的村通报批评。
10.关于“绿色乡村发展还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1)政府投入资金对全镇23个有森林的行政村的林长制公示牌进行了更新,明确各级包保责任人,接受外界监督。(2)对全镇小微水体进行全面摸排,对全镇小微水体明确了每个水体一名管护责任人及一名包保干部。对水面的漂浮垃圾、岸边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3)在全镇开展了秸秆禁烧排查,对市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发现情况进行了通报,对通报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停职处理,分管领导、驻村干部作书面检查。
11.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建档立卡,对全镇村级道路桥梁进行摸排,全面完成“一路一档、一桥一档、一届一档”资料归档。(2)召开了天城镇村级公路养护员培训会,组织各村农村公路养护人员在县交通局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培训。(3)成立考核小组,建立考核制度,每月下旬对养护线路进行考核,养护经费拨付与考核结果挂钩,并进行全镇通报。
12.关于“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还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1)通过与上级部门对接,今年5所公厕已经建成,可以投入使用。目前全镇共有22个行政村建有26所村级管护的公厕。3个城中村分别建有与县里共享城中公厕或旅游公厕无需再建。另有3个村未达到一村一厕要求,已向县厕所革命指挥部申请计划2025年修建。(2)立即摸排全镇所有公厕,对卫生不到位的公厕立即整改,安排人员打扫卫生。并对有损坏的设施设备,立即进行维修维护,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如厕环境。(3)对公厕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按考核结果拨付管理费用。
13.关于“政务服务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各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进行全覆盖、系统化、专业化业务培训。(2)每季度对各村(社区)政务服务平台使用情况进行抽查。(3)每年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4.关于“指导督促‘四议两公开’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1)成立指导检查组,定期下村对各村的“四议两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2)邀请县农业农村局业务人员对财政所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3)借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整改的机会,对全镇“四议两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的问题进行整改。(4)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15.关于“平安建设推动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1)严格按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信访工作重大事项,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2)针对辖区电诈问题。多渠道开展劝返工作,加大对持有各国护照并出境人员,尤其是东南亚地区出境人员排查工作力度,全镇所有社区、小区、村组群转载反诈防骗宣传小视频,在辖区案发地召开大范围反诈宣讲会。(3)同各指挥部加强沟通,对重点人员及时稳控,重点问题提请县工业联席会议、县城建联组会议进行研判。
1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1)认真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宣传部要求,党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每年向上级党委书面专题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2)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纳入党建责任制,与新闻荐发个人平台解约。(3)召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传达学习崇阳县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具体措施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县委宣传部新闻宣传报备制度。
17.关于“文化礼堂管理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全镇33家文化礼堂开展自查自纠,完善了文化礼堂的基础设施。(2)各文化礼堂配备一名专职管理员,同时制定《文化礼堂管理制度》,指导各村加强文化礼堂的管理和使用,做好活动记录,不断提升礼堂的功能和利用率,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3)按照制度健全、大门常开、活动常办等方面内容对文化礼堂管理员进行年终考核。
18.关于“保密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县委保密局工作要求,结合乡镇实际,明确需要纳入《工作秘密事项一览表》或《工作秘密事项清单》的具体内容和标准。(2)组织保密责任人对乡镇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识别出所有涉及工作秘密的事项,确保无遗漏。(3)对梳理出的工作秘密事项进行科学分类和定级,明确其保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为后续管理提供依据。(4)在全面梳理和分类定级的基础上,制定《工作秘密事项一览表》,并正式发文公布,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遵照执行。
19.关于“工作安排不细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1)镇党委集中组织学习研讨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修订完善2024年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以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实施,并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20.关于“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还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1)镇党委会会议再次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由镇纪委、镇党建办公室按照文件要求督促镇“一把手”落实到位。(2)由党建办公室负责提醒镇“一把手”将监督下一级“一把手”情况作为镇党委书记年度述职的重点内容,并通过持续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对村(社区)“一把手”进行监督。
21.关于“对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召开党委会,学习《湖北省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文件,明确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作为教育帮带责任人。(2)落实帮扶责任,对2023年受到处分的两人,由镇党委书记作为受处分班子成员的帮带责任人,镇纪委书记作为受处分退休干部的帮带责任人。对2024年受处分的干部按要求安排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作为教育帮带责任人。(3)加强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本单位三年来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梳理,用鲜活的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
22.关于“2021年天城镇党委有13名党员干部受到处分,天城镇纪委未按要求对其进行回访教育帮扶”的问题。
整改情况(1)在党委会上组织学习《湖北省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文件。(2)落实对2023年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教育帮带和回访教育,明确教育帮带责任人,并对受处理处分人员做好日常教育管理。(3)对征地拆迁工作中的拆迁项目的审批、评估、补偿、安置等环节进行日常监督。(4)对天城镇的征地指挥部开展廉政谈话,对征地拆迁工作中监督发现的问题强化追责问责。(5)修订《天城镇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清单》,对关键岗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
23.关于“解决群众困难诉求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天城镇人民政府向县分管交通、交警领导请示,争取对106国道谢家坳段整改的大力支持。(2)镇驻村干部及村“两委”成员在谢家坳村10个村民小组召开湾子夜话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3)交通部门在G106国道谢家坳村段,共7个平面交叉口增设振荡线526平方米,警示标志牌爆闪灯9套等,到目前为止,106国道谢家坳村段未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24.关于“党务公开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实地调研。督促各村按要求及时公开党务信息。(2)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强调党务公开范围和方式方法,形成党务公开目录。(3)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督查机制,对村(社区)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督查情况在适当范围通报。(4)建立考核机制。将党务公开纳入村(社区)年度考核指标内容中,并对上级组织部门建议,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民主评议内容之一。
25.关于“2021年以来,天城镇党委未按要求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未开展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未严格落实组级资金必须由村或乡镇统一代管的规定,部分组集体收入直接打入村小组长个人账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1)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落实相关责任人。(2)制定相关制度,将组集体资金纳入村集体代管,并明确村支部书记和镇驻村干部为监管责任人。(3)将打入个人账户的资金归入组集体账户或者将资金分配到户。(4)举一反三,对全镇的“三资”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对违法违纪的问题交镇纪委追责问责。
26.关于“外地出差租车出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县公务差旅相关制度,开展专题培训活动,邀请财政所会计进行详细解读,提高干部对规定和制度的认识理解水平与执行能力。(2)修订完善公车管理和差旅管理制度。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与绩效、晋升挂钩,确保制度长期有效执行。(3)开展举一反三对2021年到2024年来的公务租车进行全面自查。(4)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27.关于“资金拨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资金拨付相关规定和要求,提高业务水平,确保今后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资金拨付操作。(2)建立健全资金拨付审核机制。明确资金拨付的审批流程和责任,加强对资金拨付环节的监督和审核,杜绝类似不规范行为再次发生。(3)对分管财务的同志进行问责。(4)开展举一反三对2021年到2024年来资金拨付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自查。
28.关于“公车维修手续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对于后续公车维修,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执行。(2)制定公车维修事前审批制度,当公车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车辆使用部门详细填写《公车维修审批表》,经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的《公车维修审批表》作为维修费用报销的必备依据。(3)对分管机关的同志进行问责。(4)开展举一反三对2021年到2024年来公车维修手续不合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
29.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立行立改。由镇党委对相关问题及党委书记未末位表态进行情况说明。(2)全面整改。对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党委会会议记录进行全面梳理,涉及经费议题均一事一议和涉及人事议题党委书记均末位表态。(3)深化整改。镇党委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天城镇党委工作规则及议事决策程序若干规定》,增强执行议事规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实到位。
30.关于“党委会议记录未能如实反映会议真实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1)立行立改。党政综合办公室就党委会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情况说明,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2)全面整改。对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党委会会议记录进行全面梳理,会议记录如实反映会议真实情况,不存在使用活页记录本进行记录情况。(3)深化整改。镇党委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高会议记录工作思想认识。健全会议记录管理制度,制定统一的会议记录格式模板,确保每次会议记录都按照统一格式进行,保障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
31.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1)立行立改。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流程进行全面审查,查找考核工作薄弱环节,形成问题清单,并针对清单中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由组织委员对党建业务员进行谈话提醒,同时组织委员就相关问题向镇党委作出书面检讨。(2)全面整改。加强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培训,发放工作提示,提醒片长带队参与评议,督促村(社区)形成问题清单,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根据评议结果,明确村(社区)党组织年度考核等次。(3)深化整改。认真学习中组部印发的《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按照相关要求认真遵照执行。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以及村(社区)党组织年度考核工作,纳入每年党建工作重点。
3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1)立行立改。立即召开专项会议,对过去两年的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了回顾和分析,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制定相关整改方案。组织委员对党建业务员进行谈话提醒,同时组织委员就相关问题向镇党委作出书面检讨。(2)全面整改。提醒机关支部书记与党员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认真、规范、扎实开展2024年组织生活会,按要求查摆问题。(3)深化整改。组织机关、村(社区)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学习掌握组织生活会流程,在开展过程中对照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认真查摆问题,形成清单,明确整改时限。
3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立行立改。自查发现2023年以前,天城镇机关党支部确未按要求召开支委会。2023年后,均有按要求及时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活动主题和相关内容。组织委员对党建业务员进行谈话提醒,同时组织委员就相关问题向镇党委作出书面检讨。(2)全面整改。坚持每月按期召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活动前及时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活动主题和相关内容,党务工作人员详细规范记录活动流程,并做好整理归档。(3)深入整改。加强业务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特别是第四章第十二条的内容,对“三会一课”制度进行系统学习,熟练掌握开展流程和注意事项。
34.关于“酝酿动议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1)立行立改。经核查,由于会前议题收集不充分,导致有三次人事相关工作未及时纳入党委会议题。由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党政综合办公室就党委会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情况说明。(2)全面整改。对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涉及人事议题的党委会会议记录进行全面梳理,均已做到会前梳理议题上报,且将人事与其他议题分开,人事议题放最后。(3)深化整改。镇党委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订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规范会议流程。针对重要人事任免议题会前充分酝酿讨论、梳理上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确保会议记录记录规范。
35: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比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1)立行立改。分析存在的人事问题产生的原因,由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党政综合办公室就党委会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情况说明。(2)全面整改。对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涉及人事议题的党委会会议记录进行全面梳理,不存在混合记录的情形,且班子成员对人事相关事宜会上均进行了充分讨论。(3)深化整改。镇党委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配齐人事专项议题记录本,区分人事专项议题和其他议题,实行专人单本记录,确保记录的可追溯性。
36.关于“干部在企业兼职未及时退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1)深入调查。通过电话询问和情况说明的方式了解到,该两名干部确实存在在企业兼职未及时退出的情况,已责令两人退出相关企业。据了解,两人在兼职期间未有取酬现象。(2)由天城镇党委书记分别对两位同志进行谈话提醒。(3)开展系统摸排。对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就企业兼职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及时掌握相关情况。(4)加强学习教育。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专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特别是第三款事项。
37.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1)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咸宁市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规定》,组织人员梳理2020年巡察整改情况,形成规范的党内文件发至下级党组织,并在网上公开。(2)明确专人加强与县委巡察办对接联系,做好本轮巡察整改情况向党内公开,向社会公开工作。
38:关于“存在改了又犯的情况,村(社区)对流动党员管理缺乏有效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1)召开党委会通报存在改了又犯的问题,并作出情况说明、做好举一反三,由班子成员下沉掌握流动党员情况,并倒查各村(社区)流动党员管理情况。(2)开展培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各个党支部党建联络员的业务能力,并将流动党员管理纳入年终考核。(3)动态管理。对流动党员的姓名、流动时间、流向地址等基本信息进行摸底并建立数据库,每季度进行更新。(4)规范流动党员按要求参与组织生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天城镇将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核心任务,紧紧把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这一重要契机,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深悟透、知行合一,推动“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果清单”;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对各类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坚定目标,持之以恒。进一步深化对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重要性的认识,把全镇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反馈意见的要求上来。明确整改工作重点,紧盯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突出整改落实成效。对于反馈情况,强化思想教育提升认识,坚决纠正错误行为,严肃问责失职人员,绝不姑息迁就。
二是靶向发力,狠抓落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果断的措施、更加严肃的纪律,聚焦重点问题,全力攻克难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定期组织开展整改事项“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整改成效欠佳的问题进行“再整改”,对尚未深入了解的问题深入排查“再了解”,对潜藏较深难以发现的问题持续深挖“再发现”。加快推进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结工作,不达目标绝不罢休,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是完善机制,长效治理。针对整改事项中涉及普遍性、倾向性、体制性的问题,注重从根源上解决,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对尚无制度规范的问题,深入调研、总结经验,经充分讨论研究后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对不够科学健全的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对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强化执行力度,确保制度落地生根,为天城镇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5-3395838;电子邮箱:cyxtc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