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 文       号 :

发文机构: 主题分类:

名       称: 2024年天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14日

有效性: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4年,天城镇人民政府依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2024年我镇共公开信息25条,内容涉及政府文件、政策法规、为民服务、政府工作报告、政府重点工作、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社会保障、应急安全管理等方面。保持了信息及时更新、内容规范、信息准确等信息公开基本要求。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对涉及切身利益相关信息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二)依申请公开。天城镇坚持依法行政,及时受理,按期回复,做好当面咨询、网上受理、电话沟通工作,促进政民互动零距离,提高政务服务水平。2024年度,天城镇政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和网站日常维护,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二是完善保密制度,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制度原则,对于发布的各类人员花名册、补贴清单等重点内容,严格审查个人隐私等涉密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合法性。三是信息发布严格遵守三审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发布先由具办人初审、办公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必要时主要领导)终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安排专人对我镇相关栏目定期做好更新维护,积极维护网站政务公开建设。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回应民生关切,对关注度极高的资金使用情况,分类排列,按月度、季度及时更新,让群众能找得到、看得懂,发挥公开内容的质量作用。信息发布内容进一步规范,提高平台信息发布质量。

(五)监督保障。天城镇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并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增强业务能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政府切实承担起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政府信息进行更新管理,对公开内容进行多层监督审核,以准确、公开、透明为原则,为政府政务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2024年1-12月份,我镇通过电子政务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其中政府文件2条,政府信息文件2条,法定主动公开文件公开文件21条,内容也比较全面。

(二)公开形式。通过政府信息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公示板、微信群、QQ等渠道及时发布、公布政府相关工作信息。

(三)公开时效。我镇公开的各项信息均做到了及时准确,确保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最新动态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我镇未接收到群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镇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对照全县政务公开主要任务,扎实、规范、有序推动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的专业性、系统性、针对性有待提高,仍存在政策“应解读、尽解读”能力不强、政务信息公开深度不够等问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存在“抓一阵、停一阵”的现象,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进展不快,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

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渠道狭窄,仍有部分群众不清楚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与途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认真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要求,着力提升解读质量、丰富解读方式、提升解读效果。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对照政务公开评估指标,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政务公开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新措施、新办法、新途径,以社会关注度高、涉企涉民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实现信息推送精准直达的公开,确保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崇阳县天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