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用但梦蓉等53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27600 文       号 : 崇组干[2024]81号
发文机构: 中共崇阳县委组织部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名       称: 关于录用但梦蓉等53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接市委组织部《关于录用师娜等426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通知》(咸组干〔2024〕131号)文件通知,但梦蓉等53名同志录用为我县公务员,现将录用人员名单和工作单位通知如下:
一、县直机关(29人)
县财政局
但梦蓉(女) 邓 迅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晓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练滨 聂子恒 叶豪鹏 丁紫依(女)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宋 瑶(女)
县人民法院
傅正哲
县人民检察院
黄 冕(女)
县司法局
孙 楷 程雪莲(女)
县交通运输局
陈 玮 段弟石 龚若昕(女)
县教育局
付晶晶(女) 陈 巧(女)
县文化和旅游局
刘又嘉(女)
县林业局
庞 松
县水利局
陈 谨(女)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周 鑫
县公安局
沈小娟(女) 米崇隆 张 本 汪特腾 汪函琪(女) 金朝阳 阮宇轩 廖立文
二、乡镇机关(24人)
肖岭乡
汪正元
沙坪镇
金 旺、何思明
石城镇
段 衡、夏艳英(女)、叶方青(女)
白霓镇
丁祚龙(女)、黄 益、孙 源
铜钟乡
卢乐琳(女)、吴康宁
港口乡
刘文轩
路口镇
吴韵(女)、张 斌
金塘镇
简信军、詹丽艳(女)、陈 闯
高视乡
宋海涛
青山镇
王景红(女)、汪思雨(女)、陈冬华、余 浪
天城镇
杨健伟、廖金星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工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定。对约定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职位,招录机关应与新招录人员签订最低服务协议,协议文本内容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具体可结合实际情况参考《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执行。
中共崇阳县委组织部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