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勇等同志任职定级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10216 文       号 :

发文机构: 中共崇阳县委组织部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名       称: 关于汪勇等同志任职定级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按照《公务员法》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要求,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经研究,同意汪勇等99名同志任职定级。

汪勇同志任县委政策研究室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刘金伟同志任县委社会工作部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白雨生同志任县委党校一级科员,定二十四级;

黄思煜同志任县信访局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杨扬、包青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王奇峰、刘洋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科员,定二十 五级;

胡晓丽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四级主任科员,定二十四级;

罗嘉雯、朱蕾君、向双、石霄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涂有智同志任县人民法院四级法官助理,定二十四级;

王泽、潘雪同志任县人民法院五级法官助理,定二十四级;

魏振铎、陈岭峰、徐莎同志任县人民法院五级法官助理,定二十五级;

刘红丽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定二十四级;

肖焱俊、罗浩、洪瑞璟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王标同志任县司法局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吴露同志任县民政局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姜仕林同志任县委宣传部四级主任科员,定二十四级;

许琪齐、沈莹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王鑫、丁子凌、但钦、陈漾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庞西林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柳俊薇、曾焱林、刘烩熔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刘单、王滢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肖文韬同志任县林业局一级科员,定二十四级;

黄锦澜、杨瑞康同志任县林业局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王梦涵同志任县水利局级科员,定二十四级;

吴凯同志任县教育局四级主任科员,定二十四级;

汪育夫同志任县教育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邹嘉炜、王璜同志任肖岭乡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周思情、黄博同志任沙坪镇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余纯夫、吴谦同志任石城镇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华明同志任桂花泉镇级科员,定二十四级;

吴芹同志任桂花泉镇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李宸宇、陈鹏、程梦淋、刘冕、杨锦隆同志任白霓镇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沈君浩、丁英同志任铜钟乡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熊清枫同志任港口乡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吴条辉同志任路口镇级科员,定二十四级;

冯雄武、金炽同志任路口镇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徐臣攻同志任金塘镇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应晨壮同志任高视乡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宋吼祥同志任青山镇级科员,定二十四级;

饶文琪、王恒、钟泽宇、胡伟帆同志任青山镇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王荷军同志任天城镇四级主任科员,定二十三级;

徐强、周志鹏同志任天城镇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龚战情同志任县公安局级警员,定十七级;

卢小东、向紫瑶、谭丞、唐乔乔、姜宇曦、刘雨薇、刘晨、周立康、宋霄宇、沈继区、谭正伟、吴桓、孙陈澳、杨正、饶泽希、余泳、蔡洪明奕、杨威、程剑、吴新祥同志任县公安局一级警员,定十八级;

万栎林、胡子文、甘泽荣、夏梓俊、张祥同志任县公安局一级警员,定十九级。

以上同志任职定级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共崇阳县委组织部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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