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勇等同志任职定级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10216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中共崇阳县委组织部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名       称: 关于汪勇等同志任职定级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按照《公务员法》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要求,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经研究,同意汪勇等99名同志任职定级。
汪勇同志任县委政策研究室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刘金伟同志任县委社会工作部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白雨生同志任县委党校一级科员,定二十四级;
黄思煜同志任县信访局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杨扬、包青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王奇峰、刘洋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科员,定二十 五级;
胡晓丽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四级主任科员,定二十四级;
罗嘉雯、朱蕾君、向双、石霄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涂有智同志任县人民法院四级法官助理,定二十四级;
王泽、潘雪同志任县人民法院五级法官助理,定二十四级;
魏振铎、陈岭峰、徐莎同志任县人民法院五级法官助理,定二十五级;
刘红丽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定二十四级;
肖焱俊、罗浩、洪瑞璟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王标同志任县司法局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吴露同志任县民政局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姜仕林同志任县委宣传部四级主任科员,定二十四级;
许琪齐、沈莹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王鑫、丁子凌、但钦、陈漾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庞西林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柳俊薇、曾焱林、刘烩熔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刘单、王滢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肖文韬同志任县林业局一级科员,定二十四级;
黄锦澜、杨瑞康同志任县林业局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王梦涵同志任县水利局一级科员,定二十四级;
吴凯同志任县教育局四级主任科员,定二十四级;
汪育夫同志任县教育局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邹嘉炜、王璜同志任肖岭乡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周思情、黄博同志任沙坪镇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余纯夫、吴谦同志任石城镇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华明同志任桂花泉镇一级科员,定二十四级;
吴芹同志任桂花泉镇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李宸宇、陈鹏、程梦淋、刘冕、杨锦隆同志任白霓镇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沈君浩、丁英同志任铜钟乡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熊清枫同志任港口乡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吴条辉同志任路口镇一级科员,定二十四级;
冯雄武、金炽同志任路口镇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徐臣攻同志任金塘镇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应晨壮同志任高视乡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宋吼祥同志任青山镇一级科员,定二十四级;
饶文琪、王恒、钟泽宇、胡伟帆同志任青山镇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王荷军同志任天城镇四级主任科员,定二十三级;
徐强、周志鹏同志任天城镇一级科员,定二十五级;
龚战情同志任县公安局一级警员,定十七级;
卢小东、向紫瑶、谭丞、唐乔乔、姜宇曦、刘雨薇、刘晨、周立康、宋霄宇、沈继区、谭正伟、吴桓、孙陈澳、杨正、饶泽希、余泳、蔡洪明奕、杨威、程剑、吴新祥同志任县公安局一级警员,定十八级;
万栎林、胡子文、甘泽荣、夏梓俊、张祥同志任县公安局一级警员,定十九级。
以上同志任职定级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共崇阳县委组织部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