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民政局2014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 11359676/2015-1341027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民政局2014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5年10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民政局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决算组成单位

1、部门主要职责

崇阳县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我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负责军休、优抚、安置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和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和管理;负责全县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开展政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指导开展社区 建设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福利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指导各类福利事业单位、福利企业和城市社区福利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等工作。

2、决算组成单位

民政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民政局机关内设9个股室,即局办公室、救灾救济股、优抚安置股、民间组织管理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财务审计股、人事教育股、救助股。


民政局所属差额事业单位7个,即婚姻登记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殡葬管理所、公墓管理所、军休所、福彩中心、救灾储备中心。

民政局所属全额事业单位3个,即老龄办、社会福利院、救助站。

二、2014年部门决算表

三、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情况

2014年崇阳县民政局收入决算总计3365.3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崇阳县民政局支出决算总计3365.4万元,

1、基本支出701.3万元。

2、项目支出2664.1万元;

3、“三公”经费增减数及原因决算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4.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⑴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⑵ 公务接待费24.4万元,主要用于因工作需要来客接待及外出公务接待等。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崇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

⑶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公务、救灾核灾、政策调研等活动。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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