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2014年决算公开表
索引号 : 11359676/2015-1340925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湖北省崇阳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林业局2014年决算公开表 发布日期: 2015年10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林业局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决算组成单位
1、 部门主要职责
林业局主要是组织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和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风固沙工作,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监督林木、竹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以及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崇阳县林业局现设有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造林绿化股、野生动物保护股、老干股、森林资源管理7个股室。
2、 决算组成单位
决算单位有林业局机关、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队、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林政稽查队、3个检查站、12个工作站。
二、2014年部门决算表
三、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情况
2014年崇阳县林业局收入决算总计12688913.65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2223440.06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65473.59元。
2、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崇阳县林业局支出决算总计38159172.01元,其中:基本支出8034200.06元;
1、人员支出1956524.66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32772.40元;
3、上交上级支出465473.59元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76883.00元;
5、其他资本性支出28217518.36万元。
6、基本建设支出10000元
3、“三公”经费增减数及原因决算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348701.404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07643.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1736.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⑴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⑵ 公务接待费370587.00元,主要用于因工作需要来客接待及造林检查验收工作接待等。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崇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
⑶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1736.31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及劳动监察执法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活动。
2015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