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2014年决算表
索引号 : 11359676/2015-1340929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县住房公积金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住房公积金2014年决算表 发布日期: 2015年10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崇阳办事处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决算组成单位
1、 部门主要职责
归集全县行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公积金,发放、回放公积金贷款
2、 决算组成单位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崇阳办事处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4个股(室):办公室、归集管理股、贷款管理股、财务股
二、2014年部门决算表
三、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情况
2014年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崇阳办事处收入决算总计)2359.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2359.25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崇阳办事处支出决算总计236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18万元。
1、人员支出51.2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6.5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63.38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300万元。
3、“三公”经费增减数及原因决算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⑴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⑵ 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主要用于因工作需要来客接待及外出公务接待等。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崇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
⑶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及劳动监察执法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活动。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