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 011359676/2020-15284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青山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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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权益;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等工作,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2.为农民提供科学技术、市场信息、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服务,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做好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
3.加强镇村财政收支管理,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完成国家财政收入任务,做好统计物价工作。
4.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5.推进农村平安创建,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6.协助设置在本区域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
7.受县相关部门依法交办、委托、承担区域内的行政审批事项。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青山镇人民政府是全额拨款的乡科级党政机关,内设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
县编办核定行政编制36人,工勤编制4人。其中现有在职人数40人,退休人员32人,其他人员2人。
二、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2019 年纳入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收支包括:
(一)行政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行政单位 1 家,为青山镇人民政府
(二)事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事业单位0家,本单位无该相关收入和支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纳入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 |
第二部分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19 年度收入总计2043.32万元,支出总1657.56万元,全年支出执行率为81.1%。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 128.29 万元,支出减少257.47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043.3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52.7万元,系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从当年财政取得的资金。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232.31万元,减少22.1%,主要原因是2018年水库西坝拆迁拨款增加了收入,2019年拆迁结束 。
2.其他收入990.62万元,系环境整治项目资金,较2018年增长348.83万元,上升35.2%,增加的原因是增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出。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按支出性质分项列支如下:
(1)基本支出86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6.9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08.72万元。
(2)项目支出791.8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155.27万元,行政事业类636.59万元。
(二)按经济分类列支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51.59万元;
2、商品和和服务支出82.5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67.35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45.91万元
(三)按功能分类列支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7.29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69.1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01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5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31.89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131.72万元
7、其他支出2.10万元
2019年决算支出1657.56万元,本年总支出比上年降低了13.44%,其中:总支出比上年降低的原因为2019年集镇基础设施项目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为1052.7万元,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85.01万元相比减少了232.31万元,减少了18.1%,财政拨款支出为999.77万元,比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85.01万元相比减少285.24万元,降低22.1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99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762.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237.2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支出减少31.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19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9.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8.9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0.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与2018年度相比,人员经费增加235.80万元,上升61.54%,增加的原因是奖励性工资支出。公用经费增加76.60万元,上升119.18%,增加原因是建国七十周年广告经费以及党建工作经费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6.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81万元,占6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1万元,占3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81万元。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75万元,下降31.47%。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1万元。其中:
(1)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2)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客75批次、人数590余人。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9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和支出。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青山镇人民政府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负责青山镇行政区域内所有日常工作。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按照县编委的文件精神,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核定行政编制36人,工勤编制4人。其中现有在职人数40人,退休人员32人,其他人员2人。车辆编制2辆,现有车辆2辆。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崇财发【2020】13号)文件精神,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客观公正的对本单位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
根据县政府下达的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本镇实际情况,我单位制定了2019年年度绩效目标:
目标1: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加大招商引资,提高乡镇经济发展水平。
目标2:确保乡镇船舶、防汛抗旱、食品药品及生产安全。
目标3: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
目标4:确保“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巩固提升。
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情况良好,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和追加额度内且有结余;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53万元,其中:办公费5.7万元、印刷费10.37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1.56万元、邮电费1.04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13万元、维护费0.31万元,培训费0.41万元,公务接待费0.91万元, 专用材料费0.47,劳务费21.03万元,委托业务费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7万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8年增加21.9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