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汇总)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26275 文       号 : 无
发布机构: 崇阳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名       称: 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汇总) 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汇总)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医疗保障政策的部门,是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重组形成的一家新单位。按照《崇阳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县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全县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汇总)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汇总)本级决算和3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汇总)
2.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服务中心
3.崇阳县医疗保障局信息中心
4.崇阳县医疗保障局基金核查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 ||
部门: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汇总)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1,655.9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1 | 14.64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二、外交支出 | 32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33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4 | ||
五、事业收入 | 5 | 五、教育支出 | 35 | ||
六、经营收入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6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7 | ||
八、其他收入 | 8 | 5.60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8 | 135.46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39 | 1,024.54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0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1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2 | 423.84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3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4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5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6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7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8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9 | 63.10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0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1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2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3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4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5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6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1,661.58 | 本年支出合计 | 57 | 1,661.58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 28 | 结余分配 | 58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9 | ||
总计 | 30 | 1,661.58 | 总计 | 60 | 1,661.58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 ||
部门: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汇总)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1,661.58 | 1,655.98 | 5.6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64 | 14.64 | |||||
201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64 | 14.64 | |||||
20199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64 | 14.64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5.47 | 135.47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04.19 | 104.19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4.24 | 64.24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9.95 | 39.95 | |||||
20808 | 抚恤 | 31.28 | 31.28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31.28 | 31.28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024.55 | 1,018.95 | 5.6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22.58 | 222.58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1.19 | 21.19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9.33 | 19.33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182.06 | 182.06 | |||||
21015 |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 | 801.97 | 796.37 | 5.60 | ||||
2101501 | 行政运行 | 173.59 | 173.59 | |||||
2101505 | 医疗保障政策管理 | 74.54 | 74.54 | |||||
2101550 | 事业运行 | 413.84 | 408.24 | 5.60 | ||||
2101599 |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140.00 | 140.00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423.84 | 423.84 | |||||
21305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 423.84 | 423.84 | |||||
2130599 | 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423.84 | 423.84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3.10 | 63.1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63.10 | 63.1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5.31 | 55.31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7.79 | 7.79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 ||
部门: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汇总)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1,661.58 | 897.70 | 763.88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64 | 14.64 | ||||
201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64 | 14.64 | ||||
20199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64 | 14.64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5.47 | 135.47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04.19 | 104.19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4.24 | 64.24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9.95 | 39.95 | ||||
20808 | 抚恤 | 31.28 | 31.28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31.28 | 31.28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024.55 | 684.51 | 340.04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22.58 | 27.01 | 195.57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1.19 | 7.68 | 13.51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9.33 | 19.33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182.06 | 182.06 | ||||
21015 |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 | 801.97 | 657.50 | 144.47 | |||
2101501 | 行政运行 | 173.59 | 173.59 | ||||
2101505 | 医疗保障政策管理 | 74.54 | 55.07 | 19.47 | |||
2101550 | 事业运行 | 413.84 | 413.84 | ||||
2101599 |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140.00 | 15.00 | 125.00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423.84 | 423.84 | ||||
21305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 423.84 | 423.84 | ||||
2130599 | 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423.84 | 423.84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3.10 | 63.1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63.10 | 63.1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5.31 | 55.31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7.79 | 7.79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 ||
部门: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汇总)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1,655.9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14.64 | 14.64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34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三、国防支出 | 35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135.46 | 135.46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1,018.94 | 1,018.94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423.84 | 423.84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63.10 | 63.10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1,655.98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1,655.98 | 1,655.98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6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62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63 | ||||||
总计 | 32 | 1,655.98 | 总计 | 64 | 1,655.98 | 1,655.98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 ||
部门: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汇总)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1,655.98 | 892.10 | 763.88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64 | 14.64 | |
201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64 | 14.64 | |
20199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64 | 14.64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5.47 | 135.47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04.19 | 104.19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4.24 | 64.24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9.95 | 39.95 | |
20808 | 抚恤 | 31.28 | 31.28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31.28 | 31.28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018.95 | 678.91 | 340.04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22.58 | 27.01 | 195.57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1.19 | 7.68 | 13.51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9.33 | 19.33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182.06 | 182.06 | |
21015 |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 | 796.37 | 651.90 | 144.47 |
2101501 | 行政运行 | 173.59 | 173.59 | |
2101505 | 医疗保障政策管理 | 74.54 | 55.07 | 19.47 |
2101550 | 事业运行 | 408.24 | 408.24 | |
2101599 |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140.00 | 15.00 | 125.00 |
213 | 农林水支出 | 423.84 | 423.84 | |
21305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 423.84 | 423.84 | |
2130599 | 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423.84 | 423.84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3.10 | 63.1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63.10 | 63.1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5.31 | 55.31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7.79 | 7.79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 ||
部门: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汇总)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731.22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3.74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0101 | 基本功资 | 278.97 | 30201 | 办公费 | 33.71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102 | 津贴补贴 | 30202 | 印刷费 | 3.39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103 | 奖金 | 46.87 | 30203 | 咨询费 | 310 | 资本性支出 | 9.38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26.47 | 30204 | 手续费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7 | 绩效工资 | 28.55 | 30205 | 水费 | 0.13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9.38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90.99 | 30206 | 电费 | 8.10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52.65 | 30207 | 邮电费 | 1.60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36.04 | 30208 | 取暖费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0.55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0.34 | 30211 | 差旅费 | 5.99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38.53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14 | 医疗费 | 2.40 | 30213 | 维修(护)费 | 0.88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9.41 | 30214 | 租赁费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7.75 | 30215 | 会议费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301 | 离休费 | 30216 | 培训费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302 | 退休费 | 11.67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1.21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4 | 抚恤金 | 31.28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5 | 生活补助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6 | 救济费 | 30226 | 劳务费 | 13.68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4.8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8 | 工会经费 | 12.61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0309 | 奖励金 | 30229 | 福利费 | 7.36 | 39909 | 经常性赠予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0 | 39910 | 资本性赠予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7.95 | 39999 | 其他支出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58 | ||||||
人员经费合计 | 778.98 | 公用经费合计 | 113.12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 ||
部门: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汇总)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 ||
部门: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汇总)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 ||
部门: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汇总)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3.32 | 2.00 | 2.00 | 1.33 | 3.21 | 2.00 | 2.00 | 1.21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61.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减少3451.23万元,下降6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未纳入部门决算。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661.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51.23万元,下降6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5.98万元,占本年收入99.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其他收入5.60万元,占本年收入0.3%。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661.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451.23万元,下降67.5%。其中:基本支出897.70万元,占本年支出54.0%;项目支出763.88万元,占本年支出46.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55.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456.83万元,下降6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未纳入部门决算。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5.98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456.8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未纳入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5.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56.83万元,下降6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未纳入部门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5.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4.64万元,占0.88%。主要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35.47万元,占8.18%。主要是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018.95万元,占61.52%。主要是用于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单位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运行以及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医疗保险等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支出423.84万元,占25.59%。主要是用于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3.10万元,占3.81%。主要是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7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65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4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规定年中调剂安排财政拨款预算,用于支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晋级、2023年度考核优秀奖金以及离休人员医保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6.32万元,支出决算为6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33.16万元,支出决算为3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有职工过世,按规定年中调剂安排财政拨款预算,用于支付该职工的职业年金纪实。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28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有职工过世,按规定年中调剂安排财政拨款预算,用于支付该职工的死亡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81万元,支出决算为2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4.7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规定年中调剂安排财政拨款预算,用于离休伤残人员医疗费用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33万元,支出决算为1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2.06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规定年中调剂安排财政拨款预算,用于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5.03万元,支出决算为17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56%,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存在2023年已录支付但未清算的指标。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年初预算为69.28万元,支出决算为7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存在2023年已录支付但未清算的指标。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51.91万元,支出决算为40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4%,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因机构改革下乡8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规定年中调剂安排财政拨款预算,用于解决医疗救助保险和门诊慢性病保险业务经办服务费。
4.农林水支出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3.84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规定年中调剂安排财政拨款预算,用于脱贫和不稳定人口资助参保。
5.住房保障支出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6.53万元,支出决算为5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4%。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7.97万元,支出决算为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2.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8.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功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113.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3.32万元,支出决算为3.2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6.7%。较上年减少0.83万元,下降20.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持平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安排人员出国。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较上年减少1.25万元,下降38.5%。决算数持平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上年度崇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未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运行维护、保险、加油及路桥费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1.0%,较上年增加0.42万元,增长53.2%。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2024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1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周边县市单位,主要是开展交流工作及我单位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2024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个,13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2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2.74万元,增长120.5%;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3.01万元,下降44.6%。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未委托第三方公司协助开展医保基金核查,委托业务费减少;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支出,节省开支;三是本年度机构改革使人员编制数量减少,公用支出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汇总)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服务于出差接送、办案接送等;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个,资金76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崇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项目资金均严格按照国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崇阳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项目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对项目过程中财务收支、资产采购、项目建设等支出进行严格把关,资金审批流程管控到位。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部门工作计划明确,项目绩效全过程管理,提升了管理效率,同时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较好,较好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效益。
《2024年度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的摘要版和《2024年度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整体部门自评表》详见附件1。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离休伤残人员医疗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51万元,执行数为13.5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共保障离退休医保金人数12人,离退休人员医保金筹资到位率100%,离退休人员医疗金缴纳及时率100%;二是离退休人员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达到100%;三是离休人群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达到100%。
《2024年度离休伤残人员医疗费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2.06万元,执行数为182.0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38.12万人,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达到68.7%;二是有效缓解居民看病贵、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三是群众满意度达到98%。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只有68.7%,达不到70%,其原因是异地就医备案制的实施导致异地就医支出大幅度增长,进而拉低了平均报销比。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参保宣传和服务,利用多种渠道,如社区宣传新媒体平台、电视广播等,深入宣传居民医保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针对农村家庭等重点群体,开展上门宣传和服务,帮助他们了解医保政策和参保流程。同时,优化参保缴费流程,提供线上线下多种缴费方式,方便群众参保缴费;二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监管,严控不合理检查、超范围用药等行为,避免医疗资源浪费,进一步完善智能监控系统,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效率。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3。
医疗救助和门诊慢特病保险业务经办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5万元,执行数为12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医疗救助和门诊慢特病保险业务经办件数>1万件,医疗救助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报销从审核通过到资金支付到账平均时长需要7天;二是群众就医经济负担有所缓解;三是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8%。
《2024年度医疗救助和门诊慢特病保险业务经办服务费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4。
脱贫和不稳定人口资助参保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3.84万元,执行数为423.8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脱贫和不稳定人口资助率实现100%,资助参保资金到位时间六月底全部到位;二是困难群众参保负担有所缓解;三是群众满意度达到98%。
《2024年度脱贫和不稳定人口资助参保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5。
打击诈骗医保基金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47万元,执行数为19.4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打击医保欺诈办案数24件,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和问题线索核查清零率达到100%;二是打击欺诈骗保警示震慑效果较好;三是服务群众满意度达到9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委托第三方开展检查次数少于年初目标值,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省市交叉案件较多,主要由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检查。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监管,严控不合理检查、超范围用药等行为,进一步完善智能监控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委托第三方开展检查。
《2024年度打击诈骗医保基金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5。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与预算对比,对资金使用率达到95%以上的项目继续保持,对于资金使用效率低于95%的项目应进一步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对项目过程进行严格把关,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发挥部门绩效评价的积极作用。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项目已全部应用,所以未有拟应用的情况。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本单位2024年度无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反映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功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4年度崇阳县医疗保障局(汇总)整体绩效评价自评结果及自评表
2024年度崇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缩略版)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根据<错误表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医保局组织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81.37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总额预算数8576.98万元,执行数1661.58万元,执行率19.37%。
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4年度医保部门整体计划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81210人、医疗救助资助参保人数22792人、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8.7%、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达到79%、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重达到30%、居民看病贵以及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有效缓解、医疗救助政策知晓率逐年提升、打击医保欺诈办案数24件、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和问题线索核查清零率达到100%、打击欺诈骗保警示震慑效果较好、服务对象群众满意度达到95%。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一是2024年崇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项目预算2144万元,实际拨款2026.59万元,预算执行率只有94.52%。二是2024年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年初目标值70%,完成值只有68.7%。三是委托第三方开展检查次数少于年初目标值。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2024年参保人数381210人,预算40万人,所以县级配套的预算执行率只有94.5%,其原因是随着参保缴费标准的逐年提高,百姓的参保意愿在下降。二是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只有68.7%,达不到70%,其原因是异地就医备案制的实施导致异地就医支出大幅度增长,进而拉低了平均报销比。三是委托第三方开展检查次数少于年初目标值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省市交叉案件较多,主要由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检查。四是部门整体执行率低,仅19.37%,其原因是2024年度城乡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支出未纳入部门决算。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参保宣传和服务,利用多种渠道,如社区宣传新媒体平台、电视广播等,深入宣传居民医保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针对农村家庭等重点群体,开展上门宣传和服务,帮助他们了解医保政策和参保流程。同时,优化参保缴费流程,提供线上线下多种缴费方式,方便群众参保缴费。二是继续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监管,严控不合理检查、超范围用药等行为,避免医疗资源浪费,进一步完善智能监控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委托第三方开展检查,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效率。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一是定期对预算内容进行绩效监控,根据绩效监控结果调整预算编制内容,以问题为导向及时整理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二是加强对绩效编制的研究和学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加强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同时加强对绩效编制人员的学习培训,强化责任意识。
附件:2024年度崇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部门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以及当年县委、县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
2024年度崇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整体支出166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7万元,项目支出763.88万元。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离休伤残人员医疗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支付医疗救助和门诊慢特病保险业务经办服务费、解决2024年监测户和稳定脱贫人口代缴医疗保险经费以及打击诈骗医保基金工作经费。
县委、县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提升城乡居民参保率、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加强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基金监管工作、夯实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医保经办能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2.简要概述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监管效能,最大力度地保护人民群众权益。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分管领导对绩效自评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全局人员学习<错误表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和《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文件,制定了《崇阳县医疗保障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组织项目参与人员、工作流程、职责及工作要求,确定了项目绩效长期目标、年度目标及指标,设定了指标值和评分标准,由财务负责组织对上年度预算说明和报表等资料进行全面收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总额预算数8576.98万元,执行数1661.58万元,执行率19.37%,执行率偏低的原因是2024年度城乡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支出未纳入部门决算。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度崇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评价产出指标分为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数量指标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380000人,实际完成参保381210人,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医疗救助资助参保人数达16560人,实际资助22792人,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打击医保欺诈办案数≥10件,实际完成24件,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委托第三方开展检查≥4次,实际完成0次,分值2分,自评得分0分。质量指标为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0%,实际达到69%,分值5分,自评得分4.5分;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达到70%,实际达到79%,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重达到28%,实际达到30%,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实际达到100%,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问题线索核查清零率达到100%,实际达到100%,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产出指标总分65分,自评得分65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度崇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评价效益指标主要是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为居民看病贵、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实际得到有效缓解,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得到有效缓解,实际得到有效缓解,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医疗救助政策知晓率逐年提升,实际逐年提升,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打击欺诈骗保警示震慑效果成效较好,实际成效较好,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效益指标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度崇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评价满意度指标主要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实际达到95%,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满意度指标总分5分,自评得分5分。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4年度仍然存在参保扩面工作开展难、基金运行负荷加重和控费降费的内在压力增大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加大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力度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力度,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着力建设医疗服务监控系统,推行医保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实行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严格准入标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订定点协议。进一步加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强化部门协同作用,大力推进部门间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不定期不定时检查,做到全覆盖。
其他佐证材料
无

二、2024年度离休伤残人员医疗费项目自评表

三、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项目自评表

四、2024年度医疗救助和门诊慢特病保险业务经办服务费项目自评表

五、2024年度脱贫和不稳定人口资助参保项目自评表

六、2024年度打击诈骗医保基金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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