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增减及变化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2026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2026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退役军人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置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各项保障工作。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管理指导军休保障单位的工作。
3、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拟定“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宜继续服役的伤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养老等保障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定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指导实施,承担全县烈士核定和烈士备案事项,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等工作。
4、负责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负责全县退役军人事务财务管理、退役军人业务统计和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审工作;制订并监督执行财务规章制度;负责机关行政财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崇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有3个独立的预算编制单位,其中:
1. 崇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单位1个。局本级内设办公室、安置股及优抚股3个机构。
2.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崇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崇阳县烈士陵园事务所。
(三)人员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其中现有在职人数2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夯实管理保障基础,增强退役军人归属感
一是健全服务管理设施。继续围绕2025年退役军人服务体系星级创建工作重点,开展“回头看”巩固创建成果造,加强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配齐相应基础硬件设施,完善退役军人信息网络。二是加强业务指导。促进退役军人示范培训班举办制度化,全力培养一批业务熟练、综合素质高的服务站工作人员。
(二)提高优抚保障水平,增强退役军人幸福感
一是切实做好优待抚恤工作,按时发放各项优抚资金,不断健全优抚体系,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困难,完善优抚医疗保障办法和医疗救助政策。二是关爱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建立更精准的帮扶机制,提高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幸福指数。
(三)增强安置就业力度,增强退役军人信任感
一是做好阳光安置。切实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增强就业扶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探索建立选派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稳边固边、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的机制,同时增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招录退役军人比例,加大就业支持力度。在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三是强化就业服务。健全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制度,举办2次以上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
(四)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增强退役军人安全感
一是不断完善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强化与信访、公安以及乡镇的协作,形成与其他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着力维护合法权益。定期梳理各类诉求,全力推进政策落实,认真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等工作,解决一批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实际困难,全面增强广大退役军人的安全感。三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形成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的长效机制,通过登门入户、座谈交流,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工作,使退役军人正确理解政策、把握政策,合法表达诉求。
(五)做好先进典型宣传,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
一是做好英烈褒扬纪念活动。继续开展好散葬烈士墓集中入园、清明祭英烈和烈士纪念日活动,营造尊崇氛围。二是加大模范退役军人典型培树,并进行广泛宣传,邀请退役军人代表参加重大庆典,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崇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崇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3.崇阳县烈士陵园事务所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主管部门要求公开局机关及二级局的预算总数,例如:
2026年崇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4681.19万元(含局机关4380.76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54.06万元、烈士陵园事务所46.38万元),比上年增加380.3万元,增长8.8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79.19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及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收入预算增加。
2026年崇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4681.19万元(含局机关4380.76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54.06万元、烈士陵园事务所46.38万元),比上年增加380.3万元,增长8.84%,其中:基本支出435.29万元,占总支出9.3%,特定项目支出4245.9万元,占总支出的90.7%。本年支出构成为(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9.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3.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按单位实际情况填报)。增加主要原因: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及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收入预算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须公开明细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41.47万元(含局机关16.27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1.6万元、烈士陵园事务所3.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88%,比上年增加3.6万元,增长9.5%。其中:办公费22.38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工会会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伙食费补贴13.2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本单位新进工作人员,经费预算增长。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比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100%。明细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原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本单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本单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100%。下降主要原因:根据咸财行发〔2025〕9号文,自7月起,咸宁市在市域内出差,取消公务接待费。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要求,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7万元(含局机关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0.6万元,减少7.89%。减少原因:办公电脑更换为国产电脑数量减少。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保障工作车辆共有0辆(含局机关0辆、所属单位 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较上年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其他资产变化如下:无其他资产变化。
(六)政府购买服务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6年,我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含局机关0万元、所属单位 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原因:本单位2026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2026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6年崇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项目20个,总计支出4245.9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九)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26年政府债务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举借政府债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单位有特有行业性名词需单独解释,不得全部照搬此模版套用)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崇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崇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崇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
(八)运转类项目支出:指为保障部门单位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的公用经费项目。
(九)特定目标类项目:是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除人员类项目和运转类项目外,其他预算项目作为特定目标类项目管理。
(十)“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请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下同)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至“类”级。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如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可列空表,并进行备注说明。
(九)项目支出表。
2026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请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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