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拍卖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名下21处经营性房屋资产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17606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拍卖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名下21处经营性房屋资产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县国资局:

《关于公开拍卖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名下21处经营性房屋资产的请示》(崇国资文〔2025〕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依法依规会同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崇阳县民政局、公安局等行政事业单位名下21处合计 3.92万平方米经营性房屋资产价值进行资产评估。

二、原则同意你局对崇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名下21处合计3.92万平方米经营性房屋资产按程序进行公 开拍卖 。

三、你局要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国有资产处置阳光透明,并按规定缴纳拍卖所涉税费 。

四、你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并由你单位与竟买方签订销售合同,处置及盘活变现情况及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

此复 。

崇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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