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矿业权人限期办理延续、保留或注销 登记手续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11566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矿产
名       称: 关于矿业权人限期办理延续、保留或注销 登记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尊敬的矿业权人: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业权管理改革 完善出让登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4〕1 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过期矿业权处置监督不力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4〕102号)等文件,对于有效期届满前因矿业权人自身原因未按规定申请登记的,现对矿业权人进行告知限期办理延续、保留或注销登记手续。
一、矿业权人
1、崇阳县桂花泉猴堂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号:C4212232009107120055629)。
二、办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矿业权人需在 5个工作日内限期完成办理延续、保留或注销登记手续。
三、后续事宜
1. 请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矿业权办理延续、保留或注销登记手续的相关工作。
2. 如有异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在工作时间内与(联系人:王青依 联系电话:13986613550)联系。
特此通知。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