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公告(崇政公告〔2023〕3号)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06892 文       号 : 崇政公告〔2023〕3号
发文机构: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土地
名       称: 土地征收公告(崇政公告〔2023〕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将省人民政府批准的106国道崇阳县桃树窝至浮溪桥段改扩建工程(增减挂钩)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106国道崇阳县桃树窝至浮溪桥段改扩建工程(增减挂钩)建设用地已于2023年1月19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批准文号为鄂政土批〔2023〕21号。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及面积
被征收土地位于天城镇浮溪桥村、下津村、新塘岭村,白霓镇白霓村、古桥社区、金龙村、金星村、石山村、严垅村、堰 下村、杨洪村、余耕村,路口镇路口社区、桥边村、泉口村、洋 港村集体农用地 45.5029 公顷(含耕地 24.8417 公顷),另征收集 体建设用地 7.0374 公顷;同意使用国有未利用地 0.1667 公顷。该项目共计批准建设用地 52.7070 公顷,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三、其他事项
如对本次征地有异议的,可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告知
崇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