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医保局“十四五”规划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30399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医保局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名       称: 崇阳县医保局“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一、严格执行总额预付制度坚持以收定支”的原则,各医疗机构的基金消耗量进行总额预算控制,对超过总额控制数的医院坚决不予支付。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负担,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二、加强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进一步加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严格规范各医药机构行为,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不定期不定时检查,做到全覆盖。重点查处医疗机构伪造病历、冒名顶替、挂床住院、分解住院、降低标准入院、违反标准收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损害医保基金安全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大村级卫生室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三、健全信息化建设,落实医保信息编码工作。做好完善医疗保障基础数据、健全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做好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落地使用、动态维护等工作积极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完善定点药店和启动医保基金监管平台建设,加强“事前提示、事中提醒、事后处置”全过程监管。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力量,运用大数据分析,从发现疑点到数据核实,形成完整的监管机制和工作链条。继续扩大省内异地就医定点范围,扩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四、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制度改革,切实减轻群众药费负担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及耗材采购和使用规定,对县内公立医疗相关药品采购情况、耗材零差价情况及新的服务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公立医疗机构在采购平台采购药品耗材的基本情况,掌握公立医疗机构采购协议、两票制的执行情况、药品耗材的名称、规格、产地、价格、使用量等方面的情况,督促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药品耗材招标采购相关政策。

五、服务脱贫攻坚,抓好贫困人口医保待遇落实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按照省市要求,继续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落实好“985”政策,实行“一站式”、“一票制”结算服务。引导贫困人口合理就医,控制贫困人口住院目录外费用占比,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大病、特殊慢性病县域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进一步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政策。

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顺应“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的新形势新要求,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续支持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继续对脱贫人口开展监测,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动态清零。

七、强化党建支撑引领作用,为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日制度、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制度。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改革强局”工作思路,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廉政风险点防控,重点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检查,确保风清气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严防“四风”反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聘请部分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管对象、服务对象作为局行风监督员,对我局的工作情况和党员干部行为进行监督。广泛动员党员干部下基层“做好事”,严格落实党员到居住小区报到制度,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走上街头、深入地头,走到群众身边,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利用业余时间,下沉社区承接工作任务、认领工作岗位,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倾听群众诉求、梳理特殊困难群众、社区治理难题等各方面情况,为居民群众提供精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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