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
索引号 : 11359676/2018-1500207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名       称: 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崇安办文【2018】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为认真做好2018年全县各乡镇、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考核评级工作,促进各乡镇、各专业委员会认真履职尽责,全力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经县安委会同意,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全县各乡镇和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
(一)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二)12月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三)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查方式
(一)2018年度重点任务督查:以查阅资料为主,重点抽查核实(乡镇依照《崇阳县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考评)。
(二)12月份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查看资料和现场核实(检查崇安委文【2018】25号精神落实情况);
(三)四季度综合督查:现场核实和资料检查相结合;
四、工作要求
(一)督查组要严格按照“四不两直”和“示范工作、传导压力、促进落实”的要求,务实开展工作。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向被督查单位反馈情况。
(二)督查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督查职责,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
(三)被督查单位要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督查检查,不得隐瞒、拒绝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无正当理由对存在的问题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
(四)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将督查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考评结果将全县通报。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