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元旦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通报

索引号 : 11359676/2019-1623172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安监局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名       称: 关于2019年元旦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总结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部署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县政府2018年12月21日组织召开了2019年元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元旦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危险品、2019年元旦安全

生产大检查暨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崇安委文[2018]25号),并于元旦前组成32个检查组对全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检查部署到位

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2018年12月下旬以来,县“四大家”领导分别带队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分管行业领域、联系的乡镇和企业督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县委杭书记、县政府郑县长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毛崇谋、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良永分别率领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开发区、工贸企业、在建工地、危化品经营单位、车站码头、学校幼儿园和人员密集场所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各乡镇、相关部门认真搞好元旦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当作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会议精神,制定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措施及相关应急预案,组织专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检查组按照县安委会的统一安排,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景区景点、学校(幼儿园)、车站码头和人员密集场所认真排查隐患,督促指导企业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岁末年初生产经营安全。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这次全县安全生产检查中,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79家,建筑工地14个,下达整改指令书105份,排查出各类隐患146处,现场督促整改126处,限期整改20处,取到了较好的检查效果。但从检查上报的情况来看,也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不登记报备、逾期不年检、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仍然存在;二是一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等问题突出;三是部分人员密集场所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设施缺失和消防器材过期失效等隐患严重;四是部分乡村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不到位,接送学生、幼儿拼车及车辆超载等现象时有发生;五是少数企业冬季用气、用油、用电管理不到位,潜在安全风险较大。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有关乡镇、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生命至上、责任重于泰山,如果一个环节管理上出现疏漏或者一个岗位监管上出现缺失,就可能诱发一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做到认识上提高提高再提高,责任上压实压实再压实,工作上落实落实再落实,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上肩、措施落地、监管全覆盖、执法下狠手。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确保2019年春节及各级“两会” 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努力为全县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县政府安委会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企业务必从讲政治、保稳定、惠民生、促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制定落实2019年安全生产规划措施和相关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力度,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已排查出但未整改到位的     20处隐患,要求迅速督促隐患责任单位按到制定的整改方案、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在春节前整改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实施停产(停业)整顿等强制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无望的企业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取缔关闭。元旦至春节期间,如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酿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将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安全隐患整改责任表

2019年1月1日

抄  送:咸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书记杭莺,县长郑俊华,县委副书记程冰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毛崇谋,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良永,县政府全体副县长

崇阳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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