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2022年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17119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水利
名       称: 关于制订2022年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2022年崇阳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
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直接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为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市水利和湖泊局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切实加强我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我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法治、规范、科学化进程,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把我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再进一步抓落实,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以严格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和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抓手,以强化风险管控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信息化、标准化和基础能力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严格防控较大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全年不发生人员死亡的责任事故,实现全县水利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更上台阶。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坚持以责任落实为核心,进一步推进责任制落实。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及“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局领导班子及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要求,强化对项目法人和施工企业的监管职责。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检查其安全投入、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救援、标准化建设等基础工作,切实加强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实行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承诺书管理。
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机构建设。调整充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朝晖局长任组长,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落到实处。切实落实水利项目法人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各生产与管理岗位安全职责,切实做到“一岗双责”,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强化岗位、职工安全责任,2022年3月前逐级、逐岗、逐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岗位和人员。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利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监督职能机构,健全水利安全生产联络员工作机制,加强联系沟通,协调做好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大力加强水利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积极发展水利安全生产社会监管体系。
4.加大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和责任追究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落实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和督导制度,深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工作,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典型事故通报,加强警示教育,注重事故原因分析和规律性研究,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二)突出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
1.强化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以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水电等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落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对高处坠落、坍塌、滑坡、岩爆、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强化施工交通运输安全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防范溃坝、围堰溃决事故发生。加强在建项目生活区防火、用电等安全管理。
2.切实加强水库大坝运行安全管理。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对水库大坝安全的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进行确认并予以公告。加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督查,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坚持高标准高要求开展检查。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规程,加强水库大坝及穿坝建筑物、闸门等重点设施和部位的安全检查巡查和监测。加强水工金属结构安装、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检测,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3.深化水利建设施工安全整治。加强水利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的监管,严格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打击水利建设领域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突出非法违规行为。继续深入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加强对起重机械、脚手架、隧洞、深基坑、高边坡等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防倾覆、断裂、坠落、坍塌等事故发生。
4.加强农村水电运行安全管理。构筑“平安水电”长效机制,坚持初设审批制度和工程验收制度,进一步巩固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成果,加强重点督查与核查,认真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加强对水电站特别是私营水电站的监管,实现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全覆盖。严格执行农村水电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大力推进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汛前、汛期安全检查,强化汛期安全度汛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消除老旧电站安全隐患,确保水电站大坝和工程安全度汛。
(三)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省水利厅、市水利和湖泊局及县安委的要求,我局每个季度都要对在建和运行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安全监管,对下级所属的水利工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月进行抽查、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检查责任制,建立隐患治理督办台账,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2.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活动。切实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问题整改零容忍。加强对隐患排查台帐的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不能立即治理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排查、整治、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视同事故进行问责。加强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规程规范执行的监督检查,实行谁审查、谁决策、谁负责,严格事故倒查追究。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要求,按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的要求,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登记建档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隐患整改“回头查”力度。
3.抓好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汛前、汛期、五一、中秋、国庆节和春节等重点时段的综合性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保卫和值班巡查,严格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4、加强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主管部门的领导要督促本级单位及时上报信息,并严格把关,逐一进行审核,杜绝乱报、错报、漏报、不报等情况,保证上报的信息准确无误。
(四)筑牢安全基础,着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严格落实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坚决查处伪造假证。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新法规、新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
2加强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按照水利部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要求,加强“两化一网”建设,定专人管理“两化一网”工作,把“两化一网”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录入工作,对信息系统实行常态化的动态管理,及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五)加强事故应急管理,守住最后一道防线。
1.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各部门要针对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农村水电、水利旅游等事故易发领域,编制和完善专业应急预案,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应急预案。明确可能发生事故的具体应对措施,充分利用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和社会应急资源实施救援,做到简明、管用、注重实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练,做到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反应迅速、正确处置,形成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合力。
2.严格落实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主体责任。水利建设项目法人、水库运行管理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科学施救的原则,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制定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报当地政府和上级水利部门备案。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通知》要求,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可靠性,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当班人员和调度人员直接处置指挥权。事故发展后应及时报告,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加强水利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将标准化建设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非法违法行为、生产安全事故等纳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对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的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使有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的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1.切实组织开展好“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结合行业特点,努力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提升全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做到人人有责、个个知责、事事尽责。凝聚安全生产的强大正能量。
2.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事故隐患的理念,进一步加大各级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水利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避险逃生能力。把安全教育培训纳入考核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把施工现场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各单位要制作一套安全生产警示宣传挂图和施工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为人人,人人保安全。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实行“五牌一图”公示和安全挂图警示,改变安全生产“上热下冷、政热企冷”现象,营造施工现场浓厚的安全生环境。
三、工作要求工作安排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全局工作部署的重中之重的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的落实,规范监管行为,提升工作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根据本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内容和要求。要切实抓好工作细则的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落实责任;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逐级分解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目标考核与监督检查等方式,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并做好阶段总结,加强工作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单位要在切实抓好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时段安全防范的同时,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在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中加强协调联动和沟通配合,将安全生产工作与防汛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及时反映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进展情况与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认真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和现场、找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明确分工,加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局党组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水利系统各单位、各股室、每位干部职工要清醒认识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水利安全生产任务的艰巨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讲政治、顾大局、护民生的高度,克服侥幸和麻痹思想,切实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并一杆子插到底,把工作落实到位。为更好地把工作落到实处,局党委对局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实施了安全生产工作分工负责制,成立了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四、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部署如下:
组长:张朝晖(党组书记、局长)全面负责全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副组长:陈世斌(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防汛抗旱、水旱灾害防御、农村饮水、局属水厂、崇禹公司、碧源公司和分管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副组长:宋恋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机关、水利局住宅区、农村水电建设、乡镇水利站、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和分管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副组长:程日和(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续扶持、中小河流治理、监察大队和分管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常务工作和全县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副组长:王宏梁(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河(库)长制、水库、水闸及泵站、水利改革、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和分管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成员:
何小娟(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局机关、局属城关内单位的安全检查督办工作。
黄黎明(饮水办负责人)具体负责饮水安全工程安全检查督办工作。
王耀华(建设管理安全监督股负责人)具体负责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的检查督办。
王庆明(农村水利水土保持股负责人)具体负责农田水利建设工程运行安全的安全检查督办工作。
舒 闯(水库农电股负责人)具体负责水库运行安全和水电站安全的安全检查督办工作。具体负责对全县存在安全隐患的小水库、高邦塘的除险工程及全县水电站安全监督和检查督办。
王 恒(移民股负责人)具体负责移民后扶项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督办工作。
王辉文(水害灾害防御股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罗 威(河库股负责人)具体负责县河库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水资源管理安全检查督办工作。
汪正球(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负责河道法采砂安全生产、河道排污口检查、河道范围内非法建设项目、河道设障处理等水事安全。
王 灿(台山水库主任)具体负责台山水库的安全生产工作。
徐质军(石壁水库主任)具体负责石壁水库的安全生产工作。
雷一丛(香山水库主任)具体负责香山水库的安全生产工作。
但进良(杨林桥水库主任)具体负责杨林桥水库的安全生产工作。
汪柏青(崇禹公司负责人)具体负责崇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汪细金(碧源公司负责人)具体负责碧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