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畜牧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17169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名       称: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畜牧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牧业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现将进一步强化畜牧安全生产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2022年度省安委会第二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深入分析研究当前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立即开展畜牧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并开展畜牧生产生产各环节安全巡查和安全生产科普培训,做到“常、细、久”即安全生产管理常态化、精细化、持久化,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畜牧业持续平稳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工作对象

主要包括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屠宰场、种猪场、饲料加工厂、有机肥场等各类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工作时间

长期坚持。

(三)工作内容

1.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对化粪池、集粪池、养殖区、电线、山体护坡等安全隐患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化粪池、集粪池是否留有足够的出气口;电线线路是否老化;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养殖场设施设备是否老化;养殖场山体是否存在滑坡风险;畜禽养殖栏舍及其它附属建筑物是否牢固;机械设备的安装与使用是否规范;生物安全防护是否可靠;职工岗位操作技能是否普及;防毒面具、胶靴、防护服、手套等岗位人员劳保用品是否配置适当;敏感区域“禁烟”“禁火”“池深危险”“禁止靠近”等警示标识是否醒目;防洪防涝防寒防冻防塌防跌防触电设施及安全护栏是否牢固。

2.饲料加工厂:除尘防爆、安全用电、环保、消防设施设备配套与运行情况是否符合标准;安全防护设施与警示标识是否到位;消防与特种设备等是否有完整的检查验收台账;电工、锅炉工、叉车工、实验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证持上岗;有毒有害药品与仓库管理是否规范。

3.其他生产单位:有关生产环节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按相关要求的落实程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和宣传力度。组建畜牧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畜牧安全生产工作。入户发放安全生产告知书或明白纸,通过QQ群、微信群、短信群发及其它媒介扩散等方式,加大畜牧生产经营实体和单位生产安全防护意识及其覆盖程度。

(二)加强排查和技术指导。入户逐一排查,并督导各场户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台账,详细登记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等情况。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深入一线,结合实际指导,传授安全生产操作技能,从源头解决问题。

(三)加强整改和责任落实。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生产单位提出问题整改清单和整改意见,适时“回头看”,实现安全生产闭环管理,确保整改目标落地见效;对监管人员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疏于监管,一旦出现险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与生产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生产单位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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