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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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全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抓好组织落实。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0日

全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加强我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压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根据《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全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打造全国美丽乡村典范县的目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守安全底线,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针对关键质量问题,突出重点区域和对象,通过三年滚动治理,摸清我县产业集聚区企业底数,检查一批生产和销售单位、查处一批不合格产品、惩治一批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有效防范化解重大质量安全风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率显著下降,促进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产品。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车载常压罐体、水泥、电线电缆、建筑用钢筋、钢丝绳、安全帽、人造板、防爆电气、消防产品、成品油、农用地膜、化肥、建筑保温材料、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和电池、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儿童和学生用品、老年用品、电热毯、室内加热器、食品相关产品、移动电源、汽车用制动器衬片、烟花爆竹等25类86种产品。各市场监管所可结合实际对其他重点工业产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二)重点区域和对象。重点产品生产销售企业集聚区、质量安全易发多发区、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和农村市场等区域;电商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特别是电商直播间运营者和通过直播销售商品的经营者;舆情反映比较集中、消费者投诉比较多、在监督抽查中多次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生产销售企业。

(三)重点问题。生产领域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非标”生产、未检验出厂或出厂检验记录不全,以及生产过程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重点问题;流通领域销售无证、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质量低劣、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等重点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摸清生产销售企业底数。根据历年监管记录、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等,开展86种产品生产销售企业滚动摸排,依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建立《重点工业产品监管台账》,动态更新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根据摸排情况制定监管任务,建立“任务下发一任务执行一问题整改一结果运用”管理闭环,强化监管统筹调度,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质量管理股负责,各市场监管所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场监管局所落实,不再列出)

(二)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75、76号令有关要求,指导生产销售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和产品特点,完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对照清单开展隐患自查,填写《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表》。生产企业以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标签标识管理等为关键风险点开展自查;销售企业以销售进货验收、销售台账等关键风险点开展自查。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精准管控、及时整改,并保留整改记录。对自查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风险,要求企业主动报告并采取措施防范化解。(质量管理股牵头负责,标准计量股配合)

(三)加强生产源头管控。加强对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证后监管,持续对获证企业生产能力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企业的检查力度。对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严查未经认证擅自生产、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以及伪造、冒用、买卖认证标志或者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强化认证活动监管,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落实好获证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查任务,对于不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督促认证机构及时暂停或撤销证书。(质量管理股、标准计量股分工负责)

(四)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照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现场排查工作指南,依托信息系统对生产销售企业进行现场排查。生产企业重点排查关键原材料、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关键质量控制点是否到位,生产场所、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存在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非标”生产、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是否持续落实整改要求;销售企业重点排查进货验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产品销售台账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标签标识与对应产品不符以及销售无证、来源不明、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现场排查风险隐患清单和典型案例台账,实行动态销号管理。(质量管理股、标准计量股分工负责)

(五)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合行业状况、质量安全形势等实际情况,围绕重点产品统筹安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注重生产流通、线上线下一体化抽查,合理确定抽查频次,建立抽查结果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将涉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信息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记于涉事企业名下。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强化区域协同,实施质量责任生产流通双向追查。对抽查不合格企业和拒检企业,持续开展跟踪抽查。对抽查发现存在突出质量问题的企业,督促企业及时纠正问题、消除隐患。开展不合格后处理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全县后处理工作流程,对抽查后处理工作处置不力、进度落后的,予以敦促提醒、约谈、通报。(质量管理股、信用监管股分工负责)

(六)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聚焦重点产品,注重从监督抽查、生产许可、认证监管、执法打假、缺陷召回、投诉举报、舆情事件等日常监管中动态监测风险隐患信息,重点监测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暂无相关国家标准的指标,有效发现和处置苗头性风险,对监测发现的风险隐患信息及时分析研判,经核查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要及时消除化解,实现质量安全隐患早预警、早处置,防止小风险变成大隐患。(质量管理股、消保股、标准计量股、办公室分工负责)

(七)开展网售产品质量排查监测。聚焦重点产品和重点问题,采取“技防+人防”的方式加强网售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平台企业建立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防范意识,推动电商平台发挥智能识别、大数据巡检等技术优势,加强对产品的巡查巡检,提高发现识别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能力,实现事前事中动态拦截管控。加快推进网售重点产品赋码核验工作,通过线上排查监测、线下核查处置等方式开展滚动式排查监测,对发现的线索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下架处理,追踪溯源,实施源头治理。(质量管理股牵头负责,网络合同监管股配合)

(八)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非标”生产、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销售来源不明和假冒伪劣产品等严重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企业,依法依规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违法企业,发证单位要依法撤销、吊销相关证书。加大行刑衔接力度,对隐患排查治理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政策法规股、信用监管股、质量管理股、标准计量股分工负责)

(九)强化问题整改和应急处置。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已处置的风险隐患死灰复燃。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制度,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运用好明察暗访和“三书一函”制度,指导督促属地市场监管所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排查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强化应急处置,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保持高度敏感,第一时间向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在调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质量管理股牵头负责)

(十)提升分级分类监管和智慧化监管水平。建立完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企业分类、风险分级监管机制,结合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属性、行业发展状况、企业履责情况等方面构建分类分级标准,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合理确定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查频次。根据《省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通知》要求,依托“鄂品通”平台,分类持续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场景应用,提高监管精准性、科学性、规范性,完善信息系统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等平台对接,有效归集各类监管数据,给企业精准画像。完善监管任务管理流程,强化跟踪调度,突出问题企业整改结果录入,构建闭环流程。(质量管理股牵头负责,信用监管股配合)

(十一)促进产品质量水平提升。聚焦隐患排查治理中发现质量问题的企业和产品,通过“巡回问诊”“质量会诊”“百名专家帮千企”“你点我帮”等方式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帮助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消除风险隐患。加大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力度,确认存在缺陷的,依法督促生产企业实施召回。实施质量助企惠企活动,提高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技术投入,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赋能质量管理,加快质量管理成熟度跃升,以质量提升促品牌创建。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牵头实施重大质量改进项目,促进质量变革创新。(质量管理股负责)

(十二)强化社会共治。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广泛开展法律法规、质量标准等公益培训,切实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加强质量宣传教育,发布消费提示,提升消费者质量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倡导行业自律规范,引导企业自觉承诺践诺,形成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畅通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质量管理股、标准计量股、消保股、办公室分工负责)

四、进度安排

按照“全面推进,有所侧重”的原则,结合本地区集聚区分布情况,每年度突出若干重点产品,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全覆盖、三年见成效的工作总目标。

(一)全面摸排阶段(2025年10月至12月)。对重点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完善重点工业产品监管台账,督促经营主体开展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6年1月至2027年6月)。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要求,集中下发治理任务,综合运用生产许可、监督抽查、证后监管、现场检查、技术帮扶等方式开展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7年7月至11月)。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区域性、行业性的重点问题进行再治理。

(四)梳理总结阶段(2027年12月)。认真梳理三年行动工作成效,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和经验做法,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市场监管所、相关业务股室要高度重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加强统筹调度,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目标,认真研判本县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找准质量安全薄弱环节,有的放矢,避免“撒胡椒面”式治理。相关业务股室要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加强工作调度和定期会商。

(二)强化督导检查。用好“三书一函”制度,建立质量问题约谈机制和处理督导机制,县局将适时对各所开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的,将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治力度,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效。

(三)规范检查行为。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要求,在保证必要的检查有效开展的同时,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不同层级部门不得同时抽查检查同一经营主体,避免或尽量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四)及时报送信息。要及时梳理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重大问题隐患请第一时间报送,每年12月15日前,各市场监管所要将本年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县局(2025年12月20日前报送《重点工业产品监管台账》和《企业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表》),2027年11月10日前,要将三年行动总结报县局。

附件:

1.崇阳县市场监管局重点工业产品监管台账

2.崇阳县企业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表

3.崇阳县市场监管局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表

4.崇阳县市场监管局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成果清单

5.崇阳县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产品目录

附件1:

崇阳县市场监管局重点工业产品监管台账

序号

经营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许可证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生产(销售)重点工业产品名称

生产(销售)获证产品名称

生产(销售)强制性认证产品名称

生产(销售)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名称

是否存在风险隐患

风险隐患处理情况

附件2:

崇阳县企业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表

企业名称(公章)

企业性质

生产□ 销售□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许可证件及编号

联络员

联系电话

自查情况

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效

产品标签标识情况

原材料采购、进货查验情况

生产过程控制情况

出厂检验情况

购销台账建立情况

强制性认证产品是否全部获证并加施CCC标志,标注信息与CCC证书内容是否一致

存在的风险隐患

风险隐患整改情况

企业负责人: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崇阳县市场监管局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表

检查对象(公章)

企业性质

生产□ 销售□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许可证件及编号

联络员

联系电话

检查情况

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产品标签标识情况

是否建立原材料采购、进货验收制度及执行情况

生产过程控制情况

生产场所、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是否建立购销台账

是否存在无证、超范围、“非标”生产,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生产企业)

是否存在标签标识与对应产品不符以及销售无证、来源不明、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销售企业)

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处理情况

检查人员: 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对象: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崇阳县市场监管局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成果清单

产品

类别

风险监测

企业自查

现场检查

落实主

体责任

监督抽查

案件查办

曝光

约谈

采集风险信息条

风险监测产品(批次)

发现质量问题(个)

生产单位(家)

销售单位(家)

生产领域

流通领域

生产单位(家)

销售单位(家)

抽查企业(家)

抽查批次数

不合格

品(批 次)

立案(起)

罚没金额(万元)

移送公安机关

(起)

违法案件(起)

约谈企业(家)

排查

(家次)

发现问题企业(家次)

完成处置(家次)

排查

(家次)

发现问题企业(家次)

完成处置(家次)

危险化学品

危化品车载常压罐体

水泥

电线电缆

建筑用钢筋

钢丝绳

安全帽

人造板

防爆电气

消防产品

成品油

农用地膜

化肥

建筑保温材料

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和电池

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儿童和学生用品

燃气用具

烟花爆竹

老年用品

电热毯

移动电源

室内加热器

汽车用制动衬片

食品相关产品

附件5:

崇阳县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产品目录

序号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1

危险化学品

溶解乙炔

工业过氧化氢

工业六氟化硫

工业用丙烯酸

工业用环氧乙烷

工业用液氯

商品丙丁烷混合物

水处理剂氯化铁

过氧乙酸溶液

硝基苯

铝粉

化学试剂硝酸铵

2

危险化学品车载常压罐体

危险化学品车载常压罐体

3

水泥

水泥

4

电线电缆

电线电缆

5

建筑用钢筋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

冷轧带肋钢筋

6

钢丝绳

钢丝绳

7

安全帽

安全帽

8

人造板

胶合板

细木工板

9

防爆电气

防爆电器

防爆电机

防爆灯具

10

消防产品

手提式灭火器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洒水喷头

消防水带

防火门

防火玻璃

灭火毯

泡沫灭火剂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11

成品油

成品油

12

农用地膜

农用地膜

13

化肥

磷肥

复肥

14

建筑保温材料

岩棉板

玻璃棉

模塑聚苯乙烯泡沫板(EPS)

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板(XPS)

橡塑保温材料

聚氨酯泡沫(PU)

酚醛泡沫板

泡沫玻璃

真空绝热板(VIP)

气凝胶保温材料

改性模塑聚苯乙烯泡沫板(EPS)

硅酸铝

珍珠岩

15

燃气用具

家用燃气灶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

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

工业及商业用途可燃气体探测器

商用燃气燃烧器具

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

燃气采暖热水炉

16

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和电池

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17

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18

儿童和学生用品

解压玩具

水晶泥

磁力珠

儿童真煮厨具

婴儿床

儿童乳胶床垫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童车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

学生服

19

老年人用品

老年手机

成人纸尿裤

坐便椅

20

电热毯

电热毯

21

室内加热器

室内加热器

22

食品相关产品

婴幼儿用塑料奶瓶和奶嘴

竹木砧板等竹木制品

一次性餐饮具

23

移动电源

移动电源

24

汽车用制动器衬片

汽车用制动器衬片

25

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