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宁市禾和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15620 文       号 : 咸环崇审字〔2025〕11号

发文机构: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名       称: 关于咸宁市禾和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咸宁市禾和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咸宁市禾和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报告表》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咸宁市崇阳县路口镇田铺村,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在现有项目厂区内建设。原环评中3t/h的燃油锅炉对现有项目的化制罐进行加热,本次技术改造通过新增接口将锅炉的燃料进行变更,将燃料由燃油变更成为天然气,不变更锅炉对现有项目的供热方式、能力、性质,项目不涉及拆除过程。该项目在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通过加强燃气锅炉的维护和保养,设置低氮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标准后通过引风机引至现有18m烟囱高空排放。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设备噪声源强;优化项目平面布局,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不得产生噪声扰民现象。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沉淀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利用,沉淀污泥收集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四)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五)落实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实行跟踪监测,及时监测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和周边环境质量,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一旦发现污染物排放异常或周边环境质量超标,应立即停产整改,并报告生态环境部门。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在建设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建设单位已与咸宁市生态环境局签订了《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合同》,现有项目已交易的二氧化硫的量是0.045t/a>技术改造排放量0.04t/a,已交易的氮氧化物的量是0.873t/a>技术改造排放量0.1872t/a,技术改造项目涉及的总量均在现有已交易的总量范围内,该技术改造项目不需要再进行排污权交易。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由崇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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