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环境空气质量月报(2024年11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34748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名       称: 崇阳县环境空气质量月报(2024年11月)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一、评价标准与方法
崇阳县1个省控监测点位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进行统计。
二、评价指标
崇阳县1个省控监测点位评价指标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6项。
三、评价结果
崇阳县11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5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20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45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34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1μg/m3;有效监测天数30天,其中优8天,良22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的14天、首要污染物为PM10的4天、首要污染物为PM2.5的4天。
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崇阳县1个省控监测点位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6个基本项目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
崇阳县2024年11月省控点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点位名称 | SO2单项质量指数 | NO2单项质量指数 | PM10单项质量指数 | CO单项质量指数 | O3单项质量指数 | PM2.5单项质量指数 |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
崇阳县大觉路站 | 0.08 | 0.5 | 0.64 | 0.25 | 0.84 | 0.89 |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