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临时应急管控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29352 文       号 :

发文机构: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名       称: 崇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临时应急管控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受外来输入污染空气影响,我县按照咸宁市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启动市城区污染天气临时应急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于2024年11月2日12时在全县范围启动了重染污天气临时应急管控工作。

临时管控期间,我县采取了以下措施防止环境空气质量恶化:

一、进一步加大工业源管控力度。加大对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现场检查督办力度,对出现超标和异常的企业及时查处,督促涉气排放大户依规开启环保设施,达标排放,禁止散乱污企业私自生产;

二、进一步加大移动源管控力度。严格执行国四以下柴油货车禁行,下午6时至次日8时非道路移动机械、渣土车停止作业,在人民大道、西外环路等重点路段开展移动源路检路查,加强重点区域内汽修店巡查管控,严禁露天喷涂;

三、进一步加大扬尘源管控力度。加密重点区域主次干道、工业园区道路、工地周边道路等清扫保洁、洒水、雾炮作业频次,下午6时至次日9时以机械化湿扫作业为主,加大雾炮增湿降尘作业力度;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建筑物拆除工程、混凝土搅拌站、市政工地18时至次日8时停止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渣土、物料运输;

四、进一步加大生活源管控力度。坚持烧烤进院、炉子进店、油烟进管等,安排专人值守,加大餐饮高峰期(晚17时至24时)油烟治理现场检查督办,严格查处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排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加大无人机对重点区域的禁烧巡飞频次,及时妥善发现处置火点,突出抓好夜间焚烧防控巡查和值守,防止夜间突击焚烧,坚决遏制火点频发、多发。

县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商务局、公安局等大气污染防治专委会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开展联防联治,精准应对,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下达相关整改通知书3份,消除污染隐患8起,由于预警及时,措施得力,本轮重污染天气没有对我县造成不良影响,于11月6日解除全县重污染天气临时应急管控,转入正常状态,空气质量相继改善。

崇阳县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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