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黄色预警转入临时应急管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00682 文       号 :

发文机构: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名       称: 关于解除黄色预警转入临时应急管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县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我县气象条件及空气质量变化 ,县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从2025年1月8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转入临时应急管控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在管控期间做好以下应对措施:

一、天城城区重点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建筑扬尘防控要求;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抢险和抢修工程除外),土石方及建筑拆除工地严格落实防尘网覆盖措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暂停天城城区范围内建筑工地、拆除工地的渣土、建筑垃圾及沙石料场的物料运输作业;加大城区主次道路清扫、洒水、喷雾频次;省空气自动站站点周边主干道每天洒水、喷雾不低于6次。(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三、加强106国道、武深连接线等路段清洗保洁工作,确保道路湿润无尘土。(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四、加强天城城区交通拥堵路段的交通管制,增派警力疏堵保畅,减少机动车怠速污染;加强柴油货车监管工作,严查冒黑烟或排放明显可视污物物的车辆,一经发现,严管重罚。(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五、加大城区餐饮单位油烟检查力度,确保油烟净化装置正常使用,减少油烟污染。加大露天烧烤检查,对于城区露天烧烤商家及摊点,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的一律停业,直到整改到位为止。(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六、开展县重点涉气企业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现场检查。(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请上述各单位于每日16:00前,将应急管控工作开展情况(附工作照片)报送至县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取消临时管控将视情况另行通知。



崇阳县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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