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崇阳县失业保险金申领政策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05827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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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2021年崇阳县失业保险金申领政策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一、申领对象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缴费满1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重新就业要求。

二、申领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失业保险金。

三、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在中断就业后,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当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由经办人员对其失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审核,计算享受待遇期限,对符合享受条件人员当月进行申报登记,次月发放待遇。

四、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崇阳县文昌大道1号社会保障大楼二楼               电话:0715-3069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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