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一、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件,崇阳县执行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本数据每年更新一次。
月最低工资:1970元/月(全日制劳动者);
小时最低工资:20元/小时(非全日制劳动者)。
注: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以下项目: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二、相关说明材料
无
三、咨询方式
0715-3069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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