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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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一、政策依据

1.《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2010年5月27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7号)

2.《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88号)

二、受理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了就业登记

2.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政策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除对距法定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标准为4800元/年(400元/月)

四、申请材料

1.《湖北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灵活就业协议书》

3.缴费凭证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5.本人社会保障卡

6.灵活就业的单位营业执照

五、办理流程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报

经办单位:崇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13室

单位地址:崇阳县文昌大道一号县人社局大楼

咨询电话:0715-3069551

六、申请人权力和义务

申请企业符合文件申请条件,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可进行申请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

七、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确认

八、办理时限

即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