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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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补贴

一、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86号)第三条第(二)项

2.《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8〕47号)第三条第(五)项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实施湖北省青年见习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的通知》(鄂人社函〔2019〕93号)第三条第(二)项

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18〕1号)第二章第六条

5.《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志在咸宁”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咸政办发【2022】32号)第五条

二、受理条件

1.就业见习单位吸纳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青年见习

2.以上两类人员必须未缴纳过社保未登记过就业

3.需购买意外险,保险覆盖见习期,见习期不缴纳社保

三、政策标准

1.见习期限一般为1-6个月

2.按1260元/月/人,对见习单位补贴

四、申请材料

1.2025年申报见习补贴资金承诺书

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3.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及见习劳动合同

4.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

5.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6.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7.经银行盖章确认的生活补助流水清单(6个月),或经见习人员本人签字确认的见习生活补助有效证明

8.见习期满留用合同复印件(此项材料请按见习人员名单顺序单独装订)

9.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考核表

10.就业失业证复印件

五、申报流程(就业局人才服务股)

1.见习前提交上述资料1-6项

2.见习后提交上述资料7-10项

经办单位:崇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07室

单位地址:崇阳县文昌大道一号县人社局大楼

咨询电话:0715-3069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