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2021年度住房保障对象年审公告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33829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2021年度住房保障对象年审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2021年度住房保障对象年审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根据《湖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从202110月起,对我县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对象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的范围和对象

在崇阳县天城城区范围内,截止20211018日享受ﻪ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

二、年审时间

2021年审核工作从1018日开始至1118日结束(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年审需要提供的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出具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或配偶死亡证明)

3、其他特殊情况所需的证明材料。

四、年审内容及程序

1、年审内容

对原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婚姻状况、居住住房变化等情况进行审核。

2、年审程序

(1)保障对象持相关材料到所居住社区,填写《居民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授权书》,社区初审后将材料转住建局房管部门。

(2)县住建局房管部门收到保障对象填写《居民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授权书》后,将相关申请资料转民政部门审核

(3)县民政局对申请户的收入财产、婚姻状况、车辆、营业执照核查工作,并反馈住建局房管部门。住建局房管部门对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家庭继续保障,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取消其保障资格。

五、取消机制

年审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1、在年审期限内没有参加年审的;

2、未如实完整的提供所需年审材料;

3、违反保障性住房规定,瞒报、谎报家庭人口、住房、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蓄意套取住房保障的,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联系电话:0715-3383727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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