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山谷书院.山谷书画院)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30827 文       号 : 崇民许变决字〔2024〕37号
发文机构: 崇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名       称: 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山谷书院.山谷书画院)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山谷书院.山谷书画院:
你单位于2024年11月25日提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行政许可变更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11月25日受理,经审查,该申请提交的相关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意你单位山谷书院.山谷书画院的法定代表人由万力变更为徐新建、负责人由邱勇变更为沈铃、徐晓彬变更为饶文、名称由山谷书院.山谷书画院变更为崇阳县山谷书画院。
崇阳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