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崇阳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33279 文       号 : 崇民许变决字〔2024〕40号
发文机构: 崇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名       称: 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崇阳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你单位于2024年12月16日提出的法定代表人、会长、秘书长行政许可变更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12月16日受理,经审查,该申请提交的相关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意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由夏柏良变更为李林春、会长由徐先军变更为李林春、秘书长由程永华变更为王国宗。
崇阳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