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崇阳县书法家协会)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02445 文       号 : 崇民许变决字〔2025〕2号
发文机构: 崇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名       称: 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崇阳县书法家协会)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书法家协会:
你单位于2025年1月22日提出的法定代表人、会长、秘书长、住所的行政许可变更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1月22日受理,经审查,该申请提交的相关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意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由陈雪浪变更为甘星雄、会长变更为汪赞红、秘书长变更为王敬松、住所由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文化局三楼变更为崇阳县天城镇环城西路文化馆一楼。
崇阳县民政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