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59676/2026-27229 文       号 :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名       称: 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崇阳县铜钟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14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2026-10-14
崇阳县铜钟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你单位于2026年 10月12日提出的负责人行政许可变更申请,本机关已于2026年10月12日受理,经审查,该申请提交的相关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意你单位的负责人变更为陈大伟(负责人正职)、吴良军(负责人副职)、王茜芳(秘书长)。
崇阳县民政局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