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阳县网络外卖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22274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印发《崇阳县网络外卖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总体方案》(鄂纪办〔2021〕40 号)、《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网络外卖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市监餐饮函〔2021〕135号)、《中共咸宁市纪委办公室关于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咸纪办〔2021〕7号)、《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网络外卖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咸市监办函〔2021〕16号)要求,整治网络外卖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县局决定在我县开展网络外卖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从人民群众关注的外卖餐饮问题入手,把整治网络外卖餐饮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切入口,通过专项整治,督促网络订餐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网络订餐监督管理,规范线上线下经营行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促进网络外卖餐饮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机制

县局成立网络外卖餐饮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组下设协调机制(见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督办、汇总、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三、工作重点

围绕网络外卖餐饮入网把关不严、无资质、超范围经营、卫生不达标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及监管不力等作风问题开展全面清理整治。

(一)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重点整治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在入网审查登记、信息公示、问题处置不落实等问题。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严格执行属地备案、实地核查、信息公示、问题报告等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规范入网经营行为。紧扣“四个重点”,以医院、写字楼、商圈、高校周边、大型社区等为重点区域,以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上“排名前、人气高、销量大”的“网红餐厅”为重点单位,以饮品、快餐、烧烤、老字号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周末、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卫生环境不达标、采购使用来历不明食品及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清理整治。督促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自查,规范入网经营行为,确保线上线下一致。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监管履职监督,着力纠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工作中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等失职失责和不廉洁问题,对专项整治中组织不力、整治不实、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从严从快严肃追责问责,倒逼监管责任落实。

四、工作步骤

专项清理整治时间安排为今年8月至12月,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8月底前)。各市场监管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各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开展法律法规宣贯、约谈等方式,及时向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及代理机构通报工作要求,限定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清理,对平台商户进行全覆盖核查,更新完善线上公示信息,引导商户合规经营,及时下线无证、假证、套证、卫生环境脏乱等不符合上网经营商家,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提交线上经营底数、销量、评价、违规名单和自查报告。

各监管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重点排查、登记建档、动态管理,认真梳理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8月底前完成排查任务和对平台自查清理的核实,切实消除监管盲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严。

(二)集中整治阶段(9-10月份)。在梳理、排查基础上,各市场监管所要组织力量集中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一批“黑外卖”,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深挖出网络外卖餐饮中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线上线下同步清查。充分利用市局“咸宁市互联网订餐监管系统”线上抓取的违规经营线索,同步开展线下清查及靶向治理。二是整治期间至少开展一次网络订餐“你我同查”。聚焦群众关注度高的“网红餐厅”,组织开展直播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社会监督员、媒体、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线下店实地检查,以现场检查+快速检测、视频+图文直播的方式,扩大专项整治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提升监管执法公信力和消费者满意度。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无合法经营资质、超范围经营、食材来源不明、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重处罚。

(三)督导检查阶段(11-12 月)。综合督导组要将督导检查贯穿始终,结合问题整改和工作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邀请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消费者等参与问题整改跟踪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予以挂牌督办,限时销号整改。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总结经验做法,集中在县内主流媒体公开整治成果和典型案例,确保专项整治和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把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学党史办实事”的具体举措,要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同时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外卖餐饮质量安全。

(二)强化联动执法。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与电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合作,增强执法合力,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法行为。正确引导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监督。

(三)及时上报信息。各市场监管所要按照时间和步骤,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在整治过程中涌现出好经验、好做法、典型案例及相关数据要及时上报食品监管股。

联系人:柳军霞联系电话:15872055058

附件:1.网络外卖餐饮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机制

2.湖北省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

3.网络外卖餐饮专项整治统计表

附件1网络外卖餐饮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机制

一、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张大委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甘晚义 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日新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谭秀丹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人

汪曙光 县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合同监管股负责人

王望龙 县市场监管局质量管理和价格监管股负责人

付艳华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监督股负责人

王进 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负责人

柳军霞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股负责人

沈平章 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

汪亚洲 县市场监管局和平监管所负责人

龚  海 县市场监管局天城监管所负责人

成  杰 县市场监管局白霓监管所负责人

汤祥武 县市场监管局青山监管所负责人

刘永康 县市场监管局石城监管所负责人

李  胜 县市场监管局沙坪监管所负责人

雷建勇 县市场监管局路口监管所负责人

潘煌辉 县市场监管局港口监管所负责人

陈洪浩 县市场监管局肖岭监管所负责人

卢健辉 县市场监管局铜钟监管所负责人

李志辉 县市场监管局金塘监管所负责人

舒麒麟 县市场监管局高枧监管所负责人

王国宗 县市场监管局桂花泉监管所负责人

联络员: 杨  兵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股办事员

二、工作组设一室五组

(一)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

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食品监管股,由柳军霞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督办、汇总、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二)专项整治综合督导组

主要任务:组织实施明察暗访、督导督查,做好与派驻纪检组的联络、报告,汇总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组 长:付艳华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监督股负责人

组 员:王荣华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监督股科员

(三)专项整治新闻宣传组

主要任务: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建立和维护网站专栏,负责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

组 长:谭秀丹 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人

组 员:邬琳 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办事员      

(四)专项整治线索归集组

主要任务:负责网络订餐投诉举报信息归集、转办和信息化监测技术运用。

组 长:汪曙光 县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合同监管股负责人

组 员:方晓霞 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科员

(五)专项整治案件查办组

主要任务:查处网络订餐整治中重大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外卖”。

组 长:沈平章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

组 员:陈文俊  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食品中队负责人

(五)专项整治检验检测组

主要任务:负责制定网络食品抽检计划和组织实施,通报检测结果,督导核查处置。

组 长:王望龙 县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股负责人

组 员:赵青秀 县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股办事员

三、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

(一)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3812315;

(二)派驻纪检组举报电话:0715-306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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