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崇阳县扬子食品加工厂等83家市场主体(名单附后)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因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且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按《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现予依法注销。即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相关主体名单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7日
附件:
长者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