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泉镇人民政府

来源:崇阳县桂花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7-07 字体:【

机构名称:桂花泉镇人民政府

机构地址:崇阳县桂花泉镇崇赵路66号

机构电话:0715-389311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负责人姓名:

机构职能:

桂花泉镇党委、政府设5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信息、值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辖区内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社会工作、民族宗教、人民武装、人才、机构编制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辖区内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增加村(居)民收入。做好辖区内企业信息采集,协助做好统计调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工作。 

(四)城乡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辖区内村庄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五)社会事务和平安建设办公室。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老龄、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志愿服务等管理和服务,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桂花泉镇党委、政府共核定行政编制 24 名,镇党政领导班子职数共核定 8 名。其中,镇党委设书记 1 名,副书记 3 名,委员 4 名;明确 1 名党委副书记抓党建工作,应当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兼任;镇政府设镇长 1 名,兼任党委副书记;党员副镇长 2 名,兼任党委委员。镇人大设专职主席 1 名,专职副主席 1 名。镇纪委设书记 1 名,专职副书记 1 名。非中共党员副镇长按照换届有关规定另行配备。具体调整按照换届有关规定执行。各办公室分别核定主任 1 名。

桂花泉镇党委、政府设3个副科级事业单位:

(一)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辖区内党建服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举报投诉受理和协调办理。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

(二)综合执法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 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辖区内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三)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承担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等工作。做好水利、水保、防汛抗旱、林业资源管理等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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