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阳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未达到30天的情况说明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11131 文       号 :

发文机构: 湖北崇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崇阳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未达到30天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为进一步规范崇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解决专业化不足、推进不畅等问题,提升项目建设效率与投资效益,结合本县实际,我单位于4月27日面向社会公开《崇阳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崇阳县人民政府网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8日,现就意见征集时间未达到30天作说明如下:

开发区已征求县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县直有关单位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9〕25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反馈。但为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开发区按照相关程序,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时间为工作日7天。我们认为,此办法不属于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时间可由本系统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湖北崇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