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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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崇阳县成品油综合监管云平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健全成品油全链条数字化闭环监管体系,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油气安全管控、风险预警、税源征管效能,防范非法经营、安全生产、偷税漏税等各类风险隐患。结合我县成品油行业监管实际,县商务局牵头起草了《崇阳县成品油综合监管云平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增强方案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现面向全县各单位、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单位、广大群众、成品油经营主体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意见:

1.书面报送:纸质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崇阳县商务局市场流通股;

2.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513697775@qq.com,邮件主题注明“成品油监管云平台方案意见反馈”;

3.电话咨询反馈:联系人徐咏,联系电话1507237082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8月22日17:00。

崇阳县商务局

2026年7月22日


崇阳县成品油综合监管云平台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湖北省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关于继续推进咸宁市成品油综合监管云平台建设的报告》要求,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堵塞成品油税收征管漏洞,保障能源安全和成品油市场安全监管,不断营造公平和谐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县级统筹、属地管理、分步实施、稳妥推进原则,立足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实际,依托咸宁市统一成品油综合监管云平台,实现加油站(点)进销存数据实时采集与上传、销售数据实时分析与预警,推动成品油监管从线下分散巡查向线上数字化精准管控转型,提升税收征管水平,营造公平和谐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环境,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承接市级云平台建设标准与技术规范,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构建数字化、智慧化的成品油流通治理和服务新模式,建设集实时监测、动态分析、智能预警、安全管理、部门共享于一体的成品油流通综合监管云平台,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二)具体目标

1.全覆盖接入。逐步接入全县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数据,通过对数据分析和应用,为政府监管部门日常检查提供精准执法依据,有效提升检查效率,降低执法成本,有效打击加油站(点)销售和购入无票油、私卖汽柴油、超范围经营、黑油站、黑窝点、缺斤短两、偷税漏税、非标油(含液蜡醇醚)等扰乱市场的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全要素采集。持续采集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购进、库存、销售、物流、销售现场、规划、资质许可等数据,智慧化动态分析行业运行状况,并服务于应急、税务、统计、安全、环保等相关工作,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

3.全部门协同。将全县加油站(点)现状、规划信息以及交通运输部门管理的危险货物电子运单中的成品油运输数据、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信息、应急管理部门管理的危化品经营许可信息等接入平台,实现各类数据之间相互补充、相互支撑,提高成品油流通领域的大数据综合监管能力,保障相关部门高效履行监管职能。

4.安全化运行。使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打通成品油全链条监管环节,实时采集成品油流通数据和视频数据,提供实时安全预警、远程巡检、风险评估服务,有效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建设内容

(一)加油站(点)设备硬件整改。根据加装成品油综合监管云平台项目设备技术要求,对19家民营加油站(点)设备工况、场地布局、线路及管道布设进行硬件升级改造,使其达到加装综合监管设备条件。

(二)加油站(点)数据采集+硬件设备建设。在全县现有的46家加油站(点)以及后续新建设的加油站(点)安装税控物联网装置设备,包括硬件网关、数据传输终端和智能AI视频分析设备等。

(三)加油站(点)综合监管云平台接入。全面接入咸宁市成品油综合监管云平台,安装税控数据应用软件,实现全县所有加油站(点)销售数据汇聚,实现设备状态监控分析、销售数据对比分析、经营情况分析等功能,对设备状态进行实时监测与故障告警等。

(四)政务云资源租赁与技术配套。按照3年期规划测算租赁县级政务云服务器资源,保障平台数据存储、系统部署、7×24小时稳定运行。

四、组织领导

成立崇阳县成品油综合监管云平台建设项目工作专班,统筹项目立项、资金、施工、验收、长效运维全流程工作。

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副组长:县商务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政数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各乡镇分管负责人,中石化崇阳分公司、中石油崇阳分公司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推进成品油综合监管云平台项目建设和推广实施工作。工作专班成员实行席位制,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

五、职责分工

(一)县商务局

1.牵头落实县级平台部署,组织项目立项、财评、招投标全流程工作,制定分阶段施工方案;

2.完成全县加油站(点)全面摸底,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保障加油站(点)税控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及相关设备正常运行;

3.统筹设备采购、进场安装、分批联调,对接市级技术服务商,保障硬件设备防爆、兼容,符合市级技术标准;

4.动态管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加油站(点)新增、注销、变更信息实时推送云平台;

5.加强成品油流通企业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对发现的成品油市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6.组织企业、监管部门多轮操作培训,统筹协调各部门做好平台系统安装、推广实施等工作。

(二)县税务局

1.负责平台税务模块运维、税控设备初始化,负责加油机税控系统模块功能的监管、运用及预警应对;

2.负责税控初始化培训工作,负责对税务人员、加油站(点)财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3.依法查处隐匿收入、虚开发票、擅自损毁税控设备、瞒报销量等涉税违法行为;

4.试运行阶段开展计税测试,优化数据比对模型,确保税收应收尽收;

5.对业主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擅自改动、损毁税控装置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置;

6.负责成品油经营企业税收征管工作,依法处理税收违法案件,定期复核企业纳税申报情况,督促企业全面如实申报纳税。

(三)县财政局

1.负责全县成品油综合监管云平台项目的资金保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县成品油综合监管云平台建设和推广;

2.每年根据实际安排云平台运行维护费用,用于云平台运维、系统升级、日常管理、视频专网链路租金等。

(四)县公安局

1.统筹加油站(点)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公安视频专网共享平台,保障视频画面全覆盖、可回放,数据互通;

2.依法打击成品油综合监管云平台建设项目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恶意阻挠、蓄意破坏、篡改经营数据、损毁物联网终端等违法犯罪行为;

3.配合施工单位做好站点链路敷设、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的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

4.依托平台线索查处非法储油点、流动黑油罐车、无证销售成品油等涉油违法犯罪,依法打击涉及成品油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县市场监管局

1.查处加油机擅自改装、破坏计量铅封、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销售非标油品等行为;

2.定期开展油品质量抽检,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依法查处,负责对破坏加油机铅封、偷换加油机计量控制主板及芯片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3.将计量监管、油品抽检数据同步共享至云平台,协同开展线上线下联合核查。

(六)县应急管理局

1.负责危化品、矿山企业内部加油罐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公安视频专网共享平台;

2.负责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3.负责对监管行业非法设置的储油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整治;

4.配合做好系统推广应用和安装相关工作。

(七)县消防救援局

1.负责对加油站(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负责加油站(点)突发火灾等事故的应急处置;

2.配合做好成品油综合监管云平台涉及消防领域安全隐患预警信息的处理;

3.指导施工单位落实设备安装防爆安全规范,参与平台安全相关培训。

(八)县交通运输局

1.归集县域合法危货油罐车信息、GPS运行轨迹,定期推送至成品油综合监管云平台,实现运输环节全程监管;

2.依法配合打击非法加油车辆的违法行为。

(九)县政数局

1.协调县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打通县域与市级云平台数据通道;

2.统筹政务云资源租赁、服务器部署、网络安全防护,落实数据加密、分级权限、入侵防范等安全措施;

3.全程提供技术支撑,解决系统对接、数据传输、接口兼容等技术难题。

(十)县住建局

负责配合成品油专管部门,督促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内部加油罐视频监控接入公安视频专网共享平台,将其纳入统一监管范围。

(十一)各乡镇

1.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加油站(点)开展成品油综合监管云平台接入工作;

2.摸排辖区流动黑油点、非法自备油罐,及时上报工作专班办公室;

3.做好辖区加油站(点)政策宣传,协调化解属地内项目施工、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矛盾。

(十二)中石化、中石油崇阳分公司

履行行业主渠道责任,做好对相关行业技术、数据、规范、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

六、实施步骤

(一)调研摸底。摸底全县加油站(点)信息,确定加油机品牌、加油枪数量、报税口数量等信息,并出台各地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等。(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二)项目采购。完成成品油综合监管云平台立项、财评、采购、招投标、硬件设备参数及安全性的研究等工作。(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政数局)

(三)组织动员。召开全县工作动员会议,联系各加油站(点),全面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四)对接“雪亮工程”。分批分层次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实现全县加油站(点)视频监控接入公安视频专网共享平台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税务局)

(五)软硬件安装。制定设备安装计划,确定安装施工规范,申请政务云资源,进行设备安装、软件部署、数据联调等工作。(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政数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

(六)跨部门数据接入。完成县级各部门业务系统与市级云平台接口打通,税务局完成税务模块初始化、进销存与申报数据自动比对配置;交通、市监、应急、公安部门分批推送油罐车、计量、安全、视频数据,建立常态化数据更新机制。(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七)系统运行。对获取的数据进行综合验证,确保数据的稳定、及时、可靠,为全面使用数据征税提供保障;县税务局完成对税控人员的培训。(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税务局)

(八)测试计税。根据试运行阶段获取的数据信息,对系统功能模块进行完善和改进,为正式使用加油站(点)综合管理云平台计税做好准备。(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九)总结验收。从税控系统投入使用开始,统计成品油税收征管情况,并对整个项目的建成成效进行总结验收。(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商务局)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层级责任。各单位、各乡镇将云平台建设作为成品油市场综合治理、税源管控重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专职经办人员,细化任务清单,杜绝推诿拖延。县商务局履行总牵头职责,统筹协调全部建设事项。

(二)强化协同联动,构建闭环执法。树立全县“一盘棋”思维,建立平台预警线索移送机制:平台自动推送计量、涉税、安全、非法油品线索后,对应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核查处置,处置结果回传平台存档,实现线索闭环管理。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

(三)严守统一技术标准,保障数据真实可信。严格执行市级统一设备、接口、数据传输规范,所有前端设备必须具备防爆、国密加密认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禁篡改加油机数据、屏蔽传输终端、人为断传数据;对弄虚作假、拒不配合安装运维的企业,纳入行业信用负面清单,依法从重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四)广泛宣传引导,营造共建氛围。通过政府官网、公众号、企业座谈会、上门宣讲等方式,解读平台建设政策、监管规则,讲清数字化监管对规范行业、公平竞争的利好,争取加油站(点)经营者理解配合,畅通企业问题反馈渠道。

八、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项目启动资金由县财政集中拨付结算。项目建成后,后期年度运维费用由县财政纳入预算范围,后续新增的非国有加油站(点)的软硬件安装和专网连接费用仍由县财政负责,以保障云平台建设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技术保障。组建“县级专班+市级技术服务商”联合技术团队,实行设备故障2小时响应、24小时现场修复机制。县政数局负责政务云、网络链路、数据安全底层支撑,定期开展网络、系统漏洞巡检。建立常态化技术升级机制,同步跟进市级平台功能迭代,持续优化预警、统计、可视化模块。

(三)人员保障。各成员单位固定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平台对接、日常监管、信息报送,人员变动及时报备工作专班办公室。项目建设阶段集中实操培训,平台运行后定期开展复训,提升监管人员、加油站(点)操作人员业务能力。

(四)安全保障。落实国密加密、分级账户权限、操作日志留痕、定期数据备份,严防数据泄露、篡改、丢失,严禁非授权部门调取经营敏感数据。所有站端设备选用防爆工业级终端,施工严格遵守加油站(点)动火、用电安全规范。公安、应急常态化排查站点监控、传输设备安全隐患,建立网络攻击、设备大面积故障应急处置预案,保障平台不间断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