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崇阳县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号提案:关于在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建立门诊慢特病管理服务中心的提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20697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
名       称: 政协崇阳县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号提案:关于在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建立门诊慢特病管理服务中心的提案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事实与理由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为出发点,以智慧医保赋能为切入点,以便民服务提升为着力点,打造“互联网+”一体化创新平台,按照“123+N”的思路(搭建“一张网”,开设“两个中心”,强化“三医协同”,提升N项服务功能),在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建立门诊慢特病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两个中心”),为全县参保患者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一站式”配药购药服务。
1.政策有依据。据《湖北省社会药房经营活动准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鄂药监发〔2022〕3号)第七条规定:在医疗机构设置面向患者提供药学专业服务的社会药房,即DTP药房(DTP药房是直接面向患者提供更有价值的专业服务的药房),以及《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规范全省医保基层经办服务网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4〕29号)文件要求,在定点医疗机构内建立门诊慢特病管理服务中心,统筹服务资源,拓展服务空间,丰富服务手段,以满足门诊慢特病、职工门诊统筹患者等“一站式”用药需求。
2.群众有企盼。我县现有门诊慢病待遇享受人员29212人,其中居民25219人、职工3993人,门诊慢特病患者人数近年持续呈上升趋势。这一特殊群体希望相关部门提高服务能力,有效解决门诊慢特病申报评审措施不优、医院排队开方不快、药房药品配备不全、医保外配处方流转不畅、参保患者购药不便,以及不合理购药带来的潜在风险等系列问题。同时,我县3万职工在享受门诊统筹政策过程中,也存在小病小痛用药时“处方不方便”的问题。
3.技术有支撑。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和医保智能监控平台,真正让医疗、医保、医药三者联动起来,从药品合量议价采购、医生开具处方、药师审核处方、药房药店获取处方,到线上线下医保结算,甚至配送到家,形成一条完整的闭环管理服务链条,可构建医疗提高服务效率、医保科学管理基金、患者享受便捷服务的新型格局。
4.管理有需要。目前,我县有定点医疗机构23家(公立18家,私立5家),各类定点药店163家,定点村(社区)级卫生所202家,点多线长面广,医保基金监管难度很大。建立两个中心,搭建“一网打尽”的大数据平台,逐步联通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加强处方源头管控,对不合理处方、超剂量和跨机构重复开药及时预警和拦截,强化事前监管和全流程监管,实现管好用好医保基金的目的,有效推动我县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建 议
1.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三医联动。两个中心建设,要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指导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立足医疗机构职责,利用医疗平台,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各自优势,补齐工作短板,规范经办流程,全面提高全县医疗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各方要与时俱进,更新观念,理清思路,履行职责,加强人财物统筹和保障,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探索医保、医疗、医药联动的最好路径和先进经验,切实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
2.利用网络技术,打造智慧平台。两个中心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成医疗、医保、医药联动的综合服务平台,形成县内定点医药机构“一张网”管理格局。要立足服务门诊慢特病、门诊统筹用药患者等购药群体,搭建和维护医保系统、医院HIS系统、院内药房ERP系统数据互联互通的智能管理系统。系统应具备视频问诊功能(跨地完成看病和开处方)、处方流转功能(有药就地配药,无药可流转到县内其他定点医药机构)、处方审核功能(严格门诊慢特病、职工门诊统筹等医保用药规定,控制超范围、超剂量等不合理处方)、跟踪管理功能(对同一患者在不同定点医药机构用药数据进行系统集成,对合理取药次数、医保报销目录内外用药总量、药材耗材追溯码应用等严格把关,限制无处方和乱开处方购买处方药、医保药行为,严防倒买倒卖药品耗材而非法牟利),及与时代同步的其它服务功能。
3.凝聚工作合力,提高服务水平。统筹各方力量,构建部门指导监管、医院总体负责、中心专业服务的新模式。县医保、县卫健、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指导建立健全平台运行机制,科学合理进行监管,并结合各自职能,不定期会商,研究和解决存在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两个中心健康运行。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要履行对中心的直接管理职责,依法规范营运;配备所需诊疗医生,满足患者线下线上门诊需求;及时完成慢病申报评审,配合搞好医保经办业务拓展;对医师处方进行监督,保证处方合规及患者用药安全;减轻患者负担,对线上线下单独开具慢特病及门诊统筹处方免收挂号费。两个中心要严格执行医保报销政策,引导患者使用电子医保凭证或刷脸报销,对药品实行“追溯码”管理,做到全程追溯,有据可查;满足患者合规用药需求,必要时可为患者送药上门;保质保量配备慢特病药品,价格不得高于湖北省药品集采平台挂网价格,品名、规格、产地相同的药品价格保持一致,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4.强化舆论宣传,树立医改品牌。加大对门诊慢特病管理服务中心的宣传力度,合理引导群众便捷、有序就医,及时回应参保群众和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进一步提高参保群众的健康管理意识,营造良好的就医氛围。不断总结“三医联动”工作经验,逐步完善工作举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全力打造我县民生领域叫得响的医改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