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号建议: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学生舌尖上安全的建议
索引号 : 011359676/2026-00973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名       称: 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号建议: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学生舌尖上安全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代表姓名:徐先军
通讯地址:天城镇白鹭街37号华帝电器
标题: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学生舌尖上安全的建议
内容:
现在的状况:
食品安全是当前国家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目前校园周边流动餐饮摊点、小吃小商品店面、饮食店面聚集。这些流动餐饮摊一般未取得任何证照、部分食品经营者食品制作卫生条件差,设备简陋,食品原辅材料随意摆放,操作场所未设置防蝇、防尘及消杀设备,食品极易受到污染;食品来源不明,安全隐患大,有的流动摊为吸引中小学生,往往非法添加色素、防腐剂和香料,受到中小学生的青睐,但长期食用会对身体产生危害。这些食品从业人员多为进城务工、城市无固定收入人员,流动性大,未进行健康体检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食品安全隐患难以排除。流动摊贩往往在学生上学前和放学后聚集售卖,也是监管部门上下班时,从而形成了监管的空白点。
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商贩无卫生许可证,食品安全无保障,管理混乱或没有管理;多数流动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生产制造食品过程中不注重卫生,或无防蝇、防尘及消杀设备,造成病菌携带和滋生,易产生病菌流动传染;
二是存在售卖劣质垃圾食品、三无食品,食品来源不明,质量无法保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信息难以判别,在食物的源头上存在安全隐患;
三是少年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鉴别能力不足,盲从、攀比的心理易在校园周边聚集消费过程中产生。
建议:
一是严厉查处校园周边食品无证经营以及售卖或使用含非法添加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腐败变质、假冒伪劣、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等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学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对未取得食品卫生经营资格的摊点和流动摊贩坚决予以清理和取缔。对向学生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罚,并深挖供货来源,确保从源头上加强食品安全。
二是开展示范店创建。以学校周边为重点,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从主体合法、承诺公示、票据收集、食品合格四个方面抓规范、抓提高。对在历次检查中信誉良好的店,由政府部门发放信誉牌匾予以表彰,增强引领示范作用。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法律意识。多形式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卫生安全意识,同时也提高学生的认知度。通过上门或上摊点讲法、讲知识的方式,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
四是成立专门联合执法队伍,配备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员,强化优化监管手段,重点在学校周边200米距离及学生上学及放学时段开展检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