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13)已整改完成任务公示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09646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13)已整改完成任务公示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整改任务: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淘汰不力,甚至顶风新建。《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明确,陶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生产工艺和装备为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应立即淘汰。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全省还有12台一段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等落后设备未淘汰。(市序号13)
整改目标:完成落后产能退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设备。
整改情况:
1.县科经局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针对陶土、坩埚、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对青山工业园银森公司、缔明科技、崇锻锻压等企业开展了淘汰落后产能摸排,未发现一段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及其他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标准或淘汰类产能。
2.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与各乡镇、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分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落后产能项目淘汰工作。
3.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将落后产能项目列入负面清单,严禁新建、扩建,对拟建项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
按照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现将我单位牵头的市序号13已完成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至4月1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致电崇阳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715-3395239。
崇阳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