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公安局天城派出所办案中心装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26459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公安局天城派出所办案中心装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项目概况

崇阳县公安局天城派出所办案中心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网页左下角“下载中心”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8月9日9 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CG-2021-ZB014     

项目名称:崇阳县公安局天城派出所办案中心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9.820077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采购项目清单、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非本国注册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省外建筑业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提供截图;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提供目前未有施工任务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执行本合同公司拟派出的“五大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施工员),安全员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必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供应商近六个月(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可查询的社保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管理班子齐全(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等),须提供以上人员的(上岗证、身份证、劳务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其中安全员必须为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并持有安全考核 C 证;

6)出具有效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文件(网上打印并加盖公章);

7)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无“失信惩戒”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作出信用承诺;

9)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被取消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资格执行期的当事人,处于在公告期内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以谈判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查询结果为准);

10)落实中小型企业扶持、节能环保、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11)本次谈判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4日2021年8月8日,每天上午8: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8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崇阳县发展大厦四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8月9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2室(崇阳县发展大厦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cyzyq400@163.com和M18995828199@163.com(采购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崇阳县公安局       

    址: 崇阳县天城镇人民大道230号

联系方式: 18995828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  址:崇阳县发展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152712553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先生             

联系方式:1527125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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