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崇阳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18233 文       号 : 崇农文〔2021〕11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名       称: 2021年崇阳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03日
2021年崇阳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
一、农业农村发展基本情况
(一)产业有基础
崇阳县是湖北省粮油生产大县,现有耕地面积38万亩,其中水田28.5万亩,旱地9.5万亩,常年粮油作物播种面积约75万亩,产量约20万吨。其中水稻播种面积约37.5万亩,产量约17.2万吨;油菜播种面积约17.7万亩,产量约1.82万吨。我县具有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产业基础。
(二)服务有保障
近年来,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快速发展,目前,拥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30多家,工商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1300多家,年服务面积10万亩以上,服务有保障,有利于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利实施。
(三)技术有支撑
我县县、乡(镇)两级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健全,拥有一批乡(镇)、村两级农业技术员。县农业农村局现有农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多名,技术力量较为雄厚,能够成立专家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四)地方有热情
县政府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高度重视,农民群众接受社会化服务的愿望强烈。实施该项目将有利于提高我县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促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保护粮食主产区生态环境,推进我县水稻、油菜等粮油主导产业加快发展,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我县粮食安全,提高农业农村经济效益,带动农民增收,加快全县乡村振兴实施步伐。
二、项目目标
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机械翻耕、机械化直播、机械化烘干、机械化秸秆还田和机械化植保、机械化收获等社会化服务,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和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通过项目的实施,全县完成社会化服务面积3万亩。生产托管覆盖小农户面积比例达到60%;服务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服务产业和关键环节
1、服务内容
把提升水稻、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标。对水稻、油菜等粮油作物机耕、机种、机防、机收等环节实行作业补贴。
2、服务面积
根据我县水稻、油菜生产主要分布区域及生产各个环节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将我县2021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分三个片区实施,总面积3万亩(具体面积见附表3)。
沙石片区: 包括肖岭乡、沙坪镇、石城镇,服务面积 1.2万亩;
天城片区: 包括天城镇、青山镇、铜钟乡,服务面积1.0万亩;
白霓片区: 包括白霓镇、港口乡、路口镇,服务面积 0.8万亩。
(二)制定标准
1.托管服务质量标准。
(1)深耕深松服务。适期适墒耕整。深耕不低于一般为20—25㎝,均匀一致;地头整齐、不重耕、不漏耕,地边地角尽量耕到耕好,耕后地表平整,土壤松碎,没有垄起的土堆、土条和明显的凹坑,杂草及肥料覆盖率达90%以上;
(2)机播机插服务。适期、适量,确保(播)插行要直,播(插)均匀,漏(播)插率﹤5%;
(3)机防服务。以水稻、油菜绿色生产为目标,适时、适量用药,防控病虫害。飞防面积不得少于机防总面积的50%。病害损失率不超过5%,虫害损失率不超过3%;
(4)机收服务。联合收割机割茬高度不得大于20 cm,收获作业稻谷总损失率应小于2.5 %,籽粒破碎率小于2.5 %,含杂率小于5 %。
2.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
(1)奖补方式。以奖代补,先实施后奖补;资金拨付到服务主体或小农户。
(2)奖补标准。项目共计补助资金300万元,服务面积3万亩,每亩100元,其中翻耕每亩补贴31元;机播(插)每亩补贴30元;机收每亩补贴29元;机防服务每亩补助10元。
(三)优选服务组织
建立“崇阳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信息库”,将具备一定条件的服务主体纳入信息库。通过公开方式,各环节择优选择3家以上托管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行双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单位与选定的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选定的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托管或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报项目管理单位备案。参选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或作业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取得拖拉机驾驶资格1年以上,并交纳了农机互助保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满2年以上,取得相应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40万元(含)以上;
3、有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生产作业管理制度,信誉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4、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植保等机具拥有量不少于5台(套);
5、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作业纠纷和作业事故;
6、拥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技术能力;
7、能够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行业及管理部门的监管,参与托管服务的机械均应加装信息化监测终端,主动接受自动远程监测;
8、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四)监督项目实施
1.农业农村及相关部门对参与项目服务的作业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作业水平,确保作业服务质量。进一步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依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满足参与项目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对所需机具的需求,确保机械装备水平满足开展作业服务需求。
3.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监管,县财政局负责监管资金使用。成立项目实施工作专班,全面负责项目管理、方案制定与组织实施;
(五)检查验收
根据购买服务合同的约定,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班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全程指导,确保服务主体能按时完成作业任务。同时加强日常监管,掌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把控作业质量关,并组织专班进行验收。
(六)兑付补助资金
验收结束后,根据验收结果,及时汇总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凭正规结算票据和相关资料及时兑付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可以直拨服务主体,也可直达小农户。
(七)绩效评价
1.坚持服务小农户。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受益小农户占比不低于60%。
2.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
3.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高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4.坚持以市场为主导。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5.坚持服务双向自主选择。承担项目服务组织推广社会化服务过程中,农户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
主要包括绩效目标、效果分析等内容。对照项目设置的绩效要求,逐项进行落实。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目标管理,进行科学的评价和分析,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任务,最终形成科学实用的绩效评估报告。
四、项目实施流程
1.第一阶段:制定方案、落实任务(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制订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设内容、补助环节、优选服务组织和运行机制等。
2.第二阶段:明确目标、组织实施(2021年5月至10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指导服务,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各责任主体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过程监管。
3.第三阶段:考核评估、全面总结(2021年11月至12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班对服务主体在服务期限内对服务区域的服务作业量、服务业绩和效果情况进行验收考核和绩效评估,并及时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崇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徐涛任组长,县财政局总会计师廖志怀、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来飞、汪宝珣、总农艺师王正求任副组长,相关乡镇分管农业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陈二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该项目全过程的指导和管理,阶段验收,统筹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下设工作专班(附件2),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加强日常监管,掌握项目实施全过程,把控作业质量关。
(二)加大宣传培训
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参与项目服务的作业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作业水平,确保作业服务质量。进一步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依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满足参与项目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对所需机具的需求,确保机械装备水平满足开展作业服务需求。
(三)严格资金管理
县财政局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资金运用,掌握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财政补助资金“跑、冒、滴、漏”,对于违规挪用、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六、附件材料
1、2021年崇阳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1年崇阳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3、2021年崇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表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崇阳县财政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