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阳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0-19355 文 号 : 崇政办函〔2020〕33号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阳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11日
崇政办函〔2020〕33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阳县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崇阳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崇阳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3〕9号)文件精神,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财绩发〔2019〕10号)要求,确保我县2021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结合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创新理财方式,强化绩效意识。通过建机制、扩范围、抓重点、补短板,力争用2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县级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总体目标
创新预算管理方式,逐步形成“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的预算管理机制,力争到2021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将本级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推动提高收入质量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增强其预算统筹能力,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将政策和项目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推动提高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
二是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加强结果应用。
三是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在加强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积极开展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等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
三、主要任务
重点围绕建立工作机制、健全管理制度、细化工作环节、强化工作基础等方面稳步推进,确保总体目标按照工作规划顺利实现。
(一)推动绩效管理全覆盖
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延伸到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确保不留死角。到2021年底要将绩效管理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二)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对新出台重大政策和新增的重点项目,要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基建投资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
(三)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要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绩效目标,明确、具体、量化绩效指标。县财政局要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未申报绩效目标,不得安排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
(四)做好绩效运行监控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定期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偏离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确保绩效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绩效偏离严重的,要暂缓或停止项目的执行。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要调整预算、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
(五)全面开展绩效评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要建立健全重点绩效评价常态机制,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对部门或单位自评情况进行再评价,推动实施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评价。
(六)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将重点项目整改情况反馈至县财政局,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依据。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与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挂钩。对绩效好的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及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七)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
县财政局围绕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完善涵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增强绩效管理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提升绩效管理质量。
(八)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
县财政局要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提高绩效管理效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要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突出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重点考核实绩。
(九)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县财政局要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随同决算草案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各预算部门要将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等向社会公开,县财政局要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逐步拓展公开的范围与内容,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在2021年要公开所有部门的整体绩效目标和所有项目绩效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承担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力量,充实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对照要求,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确保全县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总体目标。
(二)加强指导与考核
县财政局要在县委和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分析本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县贯彻落实的行动方案。要赋予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更多的管理自主权,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指导部门和单位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要加强与人大、监察、审计等机构的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加强对本级部门和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完善内部工作机制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优化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完善绩效目标管理、跟踪监控管理、评价实施管理、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等不同环节的职责,形成统分结合、各负其责的内部工作机制。要按照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要求,加强绩效管理与业务工作、预算工作的紧密衔接,切实提升部门和单位履职效能。
(四)加强宣传培训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以绩效为目标,以结果为导向,重视支出责任和成本,重视产出和结果”的绩效管理理念,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宣传,积极营造“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社会舆论氛围。县财政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力度,强化工作人员绩效管理意识,提高全县绩效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