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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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民政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目录

来源:崇阳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06-09

序号

事项名称

行政执法

职权类型

执法依据

承办机构

执法范围

行政检查

频次

1

对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股

本县

1-12月:双随机抽查按照相关规定比例进行

2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

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股

本县

1-12月:双随机抽查按照相关规定比例进行

3

对非公募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年度检查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股

本县

1-12月:双随机抽查按照相关规定比例进行

4

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五十七条

县救助中心

本县

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及上级工作安排开展

5

对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地名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股

本县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开展

6

对行政区域界限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股

本县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开展

7

对养老机构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五条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和老龄工作股

本县

1-12月:每年不超过12次(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