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答疑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健康、自然状况、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须知
1、《出生医学证明》是法定医学证明,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时请提供真实的父母亲信息,与《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相关的住院分娩信息一旦上报不得修改。
2、办理住院分娩和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住院产妇或领证人需通过身份核验设备进行身份证信息和人脸信息比对核检,核验通过方可申请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如不能通过验证,当事人须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核查。
3、请在宝宝满月前取好姓名,新生儿原则上应随父姓或母姓,名字不得使用“生僻字”,父母一方或双方为港、澳、台居民或外籍人士的,其父母姓名可填写中文或英文,其他信息填写中文,新生儿拟在中国内地(大陆)进行出生户口登记的姓名只可填写中文。
4、备齐相关材料,由新生儿母亲在宝宝出生1个月内申领;若母亲无法申领,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
所需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
(2)《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3)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结婚证且要填写父亲信息的,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5)非母亲申领时,需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情况:若超过1个月未申领,母亲需在宝宝出生3个月内,到助产机构所在地的县级管理机构(崇阳县妇幼保健院)办理,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身份核验记录表)等。
换发、补发,须符合申请条件按流程办
1.换发:
适用情形:《出生医学证明》无效(如2014年以前手写签发时不规范、盖章不规范问题等)新生儿姓名不符合户口管理部门要求,父母原身份证件信息有误经公安机关书面证明为同一人信息并已纠正的,《出生医学证明》破损影响使用的。 父母需到原签发机构复印换发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到县级管理机构(崇阳县妇幼保健院)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2)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4)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页复印件和首次签发登记表复印件,无法提供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页复印件和首次签发登记表复印件的,应提供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病历,无法提供本项上述材料的,应提供原证记载新生儿父母与其亲子鉴定证明。
(5)因父母原身份证件信息有误,经公安机关书面证明为同一人信息并已纠正的材料。
2.补发:
适用情形:《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 父母需到原签发机构复印补发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到县级管理机构(崇阳县妇幼保健院)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补发申请表
(2)遗失承诺说明
(3)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4)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页复印件和首次签发登记表复印件
(5)出生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病历(含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等
(6)已办理户口登记后遗失的,只补发正页;办理户口登记前遗失的,公安机关核实后予以补发正、副页。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线下办理。
线上办理:母亲通过手机“鄂汇办APP”,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按照提示填写资料申领,宝宝的“人生第一证”可通过邮寄或线下自提形式领取。
线上办理时限
1、系统审核时间一般在1-2个工作日内。(自提交时间开始计算)
2、审核通过后一般1-2个工作日内邮寄纸质《出生医学证明》(邮寄时间不计在内)或到医院自提。
特别提示:
无法线上申领的情形
1、住院时未通过身份证信息与人脸信息核验,未领取结婚证,母亲为湖北省外户籍,母亲身份证未上传至鄂汇办APP,宝宝需到湖北省外落户。
2、分娩时间已超过1个月未申领
3、补发、换发等特殊情况目前不支持线上申领。
4、请认真核对出生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无法更改。
邮费需自理,具体费用以系统提示为准。
“一件事”联办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
(1)申请人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 APP 发 起“ 一件事”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收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办件信息后,即刻受理办件;
(3)业务经办人员核验信息,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发放出生医学证明;
(4)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2.预防接种证办理及接种信息查询
预防接种证无需申请,由助产机构主动发放,申请人可通 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 APP “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查 看预防接种证办理办事指南,以及查询预防接种信息。
3.本市户口登记(申报出生登记)1岁以下婚内本市生育
(1)申请人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 APP 发 起 “ 一件事”申请;
(2)公安部门收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办件信息 后,即刻受理办件;
(3)业务经办人员核验信息,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完成 户口登记;
(4)公安部门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4.社会保障卡申领
(1)申请人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 APP 发起 “ 一件事”申请;
(2)人社部门收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办件信息 后,即刻受理办件;
(3)业务经办人员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予以审批通过并 安排制卡,制卡完成后通过邮寄配送;
(4)人社部门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5.办理居民医保登记
(1)申请人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 APP 发 起 “ 一件事”申请;
(2)医保部门收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办件信息 后,即刻受理办件;
(3)业务经办人员核验信息,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 完成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4)医保部门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省一体化政务服 平台。
6.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1)申请人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发起 “ 一件事”申请;
(2)医保部门收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办件信息 后,即刻受理办件;
(3)业务经办人员核验信息,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完成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4)医保部门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材料清单
1.新生儿出生“一件 事”申请表(申请人填写)
2.父母亲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
3.居民户口簿(电子证照)
4.新生儿父亲手持居民身份证正页照片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电子证照)
6.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
7.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
8.证件照(7周岁(不含)以下儿童未提供头像相片的,按照鄂人社函〔2017〕725号规定,使用湖北省统一的卡通头像用于制作社保卡。)
9.医院收费票据
10.费用清单
11.出院记录
12.待遇享受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资料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