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解读】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3-25
崇阳县惠企政策解读表
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填报单位: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填报人:夏洁 填报日期:2025年3月24日
政策概要 | |
主管部门 | 咸宁市人民政府 |
申报期间 | 2023-12-07 至2026-12-07 |
适用范围 | 物流企业 |
适用地区 | 咸宁市 |
政策依据 | 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办结流程 | 当年申报A级企业成功的物流企业,一次性奖励金额申报次年的本地财政预算进行拨付。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715-3066101 |
申报条件 | |
需满足国标GB/T 19680-2013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中的3A、4A、5A物流企业标准。 | |
优惠内容 | |
当年成功创建或者复审通过国家3A、4A、5A级且正常经营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
需要材料 | |
《湖北省现代物流发展促进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办A级物流企业申报自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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