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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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解读】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3-25

崇阳县惠企政策解读表

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填报单位: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填报人:夏洁        填报日期:2025年3月24日

政策概要

主管部门

咸宁市人民政府

申报期间

2023-12-07 至2026-12-07

适用范围

物流企业

适用地区

咸宁市

政策依据

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办结流程

当年申报A级企业成功的物流企业,一次性奖励金额申报次年的本地财政预算进行拨付。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15-3066101

申报条件

需满足国标GB/T 19680-2013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中的3A、4A、5A物流企业标准。

优惠内容

当年成功创建或者复审通过国家3A、4A、5A级且正常经营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需要材料

《湖北省现代物流发展促进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办A级物流企业申报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