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5日,青山镇东流村五组程艳丹网上投诉,反映:“新农村建设,信访人响应号召将老宅拆除,后因选址地方与2020年幕阜山绿色产业带规划升级相冲突,故而停工,为此镇村多次与户里协调重新选址未果,要求处理。
2021年6月8日,青山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经青山镇人民政府多次与程艳丹一家协商,最终于2021年6月4日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东流村村委会与旅游开发公司进行规划协调,同意程艳丹家房屋在原址重建。(二)东流村民委员会补偿程凡明(程艳丹的父亲)拆迁过度性租金5000元(附:程凡明领款收条)和建房相关损失费用7830.4元(其中:一是程凡明已建房屋梁上钢筋及拆除砖头损失4830.4元已赔偿到位;二是建房工价差价补偿3000元在2021年农历年底到位)。(三)程凡明原购置大型号螺纹钢材因生锈由青山镇人民政府负责同等型号交换(2021年6月10日前钢筋运置到位),小型号(6码丝)钢筋如程凡明建房时经专业人士鉴定不能用,则由青山镇人民政府同等型号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