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关于黄春雷信访事项的回复

来源:县长信箱 发布日期:2022-12-16 字体:【

2022年12月5日,黄春雷网上投诉,反映:“其经营的农副产品放在湖北特色馆平台销售,但货款未到位问题。”

2022年12月10日,县乡村振兴局回复如下:”经调查,黄春雷反映情况属实,该户二次反映在湖北省消费帮扶公共平台上销售农副产品未结账,实际情况为原省扶贫办已于2021年5月24日印发了《关于做好省消费帮扶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6月1日起,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北特色馆不再作为我省消费帮扶平台,并督促其结清了2021年6月1日之前全部货款,提醒供应商如自行自愿继续在原平台销售,要注意防范市场风险,对于该情况黄春雷知晓。后期,原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北特色馆网址和域名停用,其原运营商自行注册了湖北特色商品交易平台,省乡村振兴局不再作为其监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鉴于群众利益无小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已一次性向黄春雷垫付其未收到货物款项,湖北特色商品交易平台所欠黄春雷货物款项后期由该平台直接支付给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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