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3日,天城镇居民叶泱网上投诉,反映:“2016年4月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4年崇阳县国土资源局天城分局通知我们村民交清了土地出让金及办证所需费用,请求办理相关证件。”
2026年5月25日,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如下:“为彻底化解该信访事项,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调查情况和土地政策进行研究,报请崇阳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采取政府退还土地出让金,办理宅基地证方式进行处理。2026年5月14日晚,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天城镇人民政府与信访人见面协调,经向信访人宣传解释相关土地政策,承诺在8月底前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并退还土地出让金。信访人同意上述处理意见”